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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验厦大的罗马法学术意境

 

杨代雄

 

每次拜读徐国栋老师的大作,总能在书之序言或文之篇尾见到“胡里山炮台之侧”,当时脑海中就会浮现出一幅图像:在海滨古炮台之侧一间四周摆满书籍的屋子里,一位戴着眼镜的中年学者正在奋笔疾书。心中对那种宁静悠远的学术意境总是充满了好奇与景仰。2005年9月,吉大法学院派我到厦大罗马法研究所进修,终于有机会身临景仰已久的那种学术意境。

这个学期徐老师总共开设了四门课:本科生罗马私法、研究生罗马私法、研究生罗马法史、研究生民法哲学。本来我申请的课程只有研究生罗马私法,为了多向徐老师学点东西,他讲的这几门课我都去听。徐老师讲课的内容很有新意,很多内容是他最近的学术研究成果或者正在思考的东西。按他的说法,这是“以教促研”:教师在讲课过程中为了应对来自学生的挑战,必须把涉及的问题尽可能研究透彻,这样,学术成果也就出来了。据学生说,徐老师每年讲课的内容都有很大的更新。为了做到这一点,需要付出大量的精力去备课,在备课过程中不断地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如此看来,徐老师平均每年能够发表十余篇高水平的论文,也就不足为奇了。徐老师讲课很深刻,富有启发性,在听课过程中能够引发很多思考,当然,由于节奏较快,没有太多的时间可用于思考,于是只好在笔记本上加上各种标记。他讲课很生动,善于借用现实生活中有趣的事例来讲解深奥的原理与古老的制度,听了让人茅塞顿开。

徐老师是我接触过的最勤奋的学者,基本上每天都在办公室看书写作,午饭与晚饭都在厦大的海滨食堂。有好几次我都在食堂里碰见他,吃饭的速度很快,匆匆忙忙吃完后就赶着回去工作。为了避免工作受到干扰,他在办公室的门上贴了一张纸,写明“非经电话预约,谢绝一切来访”。据说他每晚都要工作到将近十二点才回家。我本以为自己还算是一个勤奋的人,到厦大后才发现,与徐老师相比,我简直可以算作一个懒汉。

可能是发现我在那儿太清闲了,有一天,徐老师对我说:“代雄啊,你在这段时间最好做一个研究,如果时间不够的话,先开个头也行,回去继续研究。人总有惰性,要是不给自己找点事做,时间就荒废了。”在他的指导与帮助下,我写了一篇论文(《优士丁尼在法学阶梯中关于家父权的敕令研究》),后来把这篇论文提交给第三届“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国际研讨会”。回想起来,真是非常感激徐老师,如果没有他的督促,我的课余时间可能就会在厦大芙蓉湖畔的旖旎风光与胡里山炮台下海滨的习习凉风中消弥殆尽。

徐老师爱书如命。每次到国外参加学术会议,都会斥重金在当地购买大量书籍,然后不辞辛劳地“扛”回来。他的两间办公室已经装不下更多的书了。由于这些书来之不易,所以他不轻易把书借给别人,怕弄丢了或弄坏了。我每次只能从他那里借一本书去复印,印完后还给他,才能再借一本。这些书非常珍贵,如此爱惜也属常理。一个学者只有爱惜他的书,才能爱惜他的学术事业。

在生活中,徐老师是一个平易近人、容易接触的人。但在学术上他却是一个很严肃、很认真的人。他的思想富于批判性,对于那些他认为包含谬误的“主流”观点,总是毫不客气地提出批评。他的理论充满了人文关怀,主张人是世界的中心,人优越于物,鉴于认识能力的有限性以及资源的有限性,人应当谦卑地保持与自然的和谐,民法对于“弱而愚”的人应该给予足够的关怀。他对于经济发展给环境带来的破坏深感担忧,赞赏“零增长、高就业”的模式。有一次上课的时候,他甚至半开玩笑地说要组织一支“夜袭队”去扎摩托车的车胎,因为摩托车的“车屁”与噪音极其可恶。这种有点过激的想法反映出他对基于工业文明的现代法制度的反感与无奈。

徐老师非常注重对罗马法原始文献的运用。他认为我国现有的罗马法教材大都是参考国外的教材或其他二手资料编写的,包含了很多不准确甚至是谬误的内容。为了避免以讹传讹,他在给本科生讲罗马私法时,干脆以优士丁尼的《法学阶梯》为教材,逐句逐段地讲解、讨论。对于罗马法研究,他也倡导参考罗马法原始资料而不是二手资料。这种求真重实的治学精神令人钦佩。

有些人认为,徐老师专注于罗马法的文化考古,脱离现实。其实,这是对徐老师及其学术的误解。纵观大陆法系各主要国家,在制定民法典之前一般都存在悠久的罗马法学术传统。唯有对罗马法的原理与规则作深入的研究,才能准确地理解之、继受之。对于中国这样的民法后发达国家,唯有充分地研习罗马法,才能更准确地理解、借鉴作为其后继者的欧陆现代民法,并在此基础上形构本土的民法学。按照我的理解,徐老师的学术进路可能是:先研究古罗马法,再研究其在中世纪与近代的流变,从中获得启发,构建中国自己的民法理论与民法制度。在徐老师的讲课中,已经流露出这种以古鉴今的学术旨趣,典型者如失权制度与取得时效制度。在急功近利、心浮气躁的当下中国法学界,人们似乎已经没有足够的耐心与责任感以此种方式去构筑中国的民法理论基石,更遑论构筑罗马法学术传统了。象徐老师这样不随波逐流、品性高古的学者,在法学界能有几人呢?

厦大的罗马法学有如高山流水、幽谷清泉,一旦身临其境,则终生难忘。在功利导向的当下中国法学界,这种清新醇正的学术意境格外地可贵,也格外地可敬。

(本文作者系吉林大学法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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