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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的博主Laoluo太狂了!

陈帮锋

看到laoluo的博文――“初读徐国栋《优士丁尼<法学阶梯>评注》的几点指摘”,我不得不为罗马法研究、教学工作者感到无奈。因为,他们虽然已经对罗马法知识在我国的传播做出很大的努力与贡献,但是,罗马法在我国仍然属于需要扫盲的学科。这点在laoluo的《指摘》一文中显露无遗。

《指摘》一文主要是对徐国栋教授的《优士丁尼<法学阶梯>评注》中的翻译感到不满。既然商榷的是翻译问题,就应当回到原文中去才能得其要旨。然而,laoluo却总是先给出英文,接着列举中译本的译文。在畅快地讨论着render、due等英文词汇的翻译之余,还尽显高深地说“再来分析一个颇为棘手的英文单词”。这就让人产生疑问:难道优士丁尼《法学阶梯》的原文是英文吗?当然不是!徐国栋教授翻译的优士丁尼《法学阶梯》是从英译本中翻译过来的吗?也不是!就是因为看到英译本翻译得不准确,却依仗英文在国内的普及性,祸害罗马法,意大利学者斯奇巴尼教授才一直在组织中国学者将《法学阶梯》、《学说汇纂》直接从拉丁文成中文。徐国栋教授翻译的优士丁尼《法学阶梯》就是直接从拉丁文翻译过来的。既然英译本与徐译本都是对《法学阶梯》拉丁原文的翻译,以英译本的译文为标准来“指摘”徐译本的译文,就欠缺最基本的逻辑前提。就算laoluo的英文再精通,在这个问题上也派不上用场。laoluo已经是犯了常识性的错误。所以,我为那些已经以及正在翻译《市民法大全》的留意人士感到悲凉。

不过,也许问题并没那么严重。因为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胆敢只看一本六百页的书中的几十页就开始不吐不快,并且“吐”出如此低级的错误。能够看完几十页就有如此大的把握“不吐不快”的人肯定是本学科的泰斗,但是,这位仁兄却只知道权利、义务概念,而对“法律情势”闻所未闻。

Laoluo还主张看此评注的人要备着张企泰翻译的《法学总论》与周枏的《罗马法原论》。当然,多种著作相互参考印证,有利于学习,这无可厚非。但是,读者必须明白,张企泰译本是从英文翻译过来的,在拉丁文到中文之间多了一道媒介――英文,必然没那么原汁原味;周枏先生的《罗马法原论》比较全面,但由于该书的前身是讲稿而缺少关于原始文献、同行著作的注释,也引以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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