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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社活动第三十二期公告

 

题目:夫妻间债权债务问题研究

报告人:吴萍

时间:2010年6月11日(星期五),晚7:30

地点:C519

说明:请社员准时参加,热烈欢迎非社员参加活动!

 

汇报提纲:

 

一、引言

(一)概念的使用

(二)研究综述

1 、否定夫妻间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

2 、仅在有限的范围内承认夫妻间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

3 、肯定夫妻间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

(三)论题的扩展

1 、事实婚

2 、同居

3 、其他家庭成员

二、财产基础:夫妻个人财产权

(一)共同财产制与个人财产的逻辑联系

(二)罗马法的夫妻个人财产权

1 、夫妻个人财产权的一般性肯定

2 、嫁资

3 、夫妻之间的财产转让

(三)近现代各国婚姻家庭法上的个人财产权

(四)民国时期民法上的夫妻个人财产权

(五)当代中国立法中的夫妻个人财产权

三、法律基础:夫妻间可致生债权债务的原因

(一)扶养义务

(二)赠与、借贷

(三)侵权损害赔偿

(四)财产利用、耗费与管理对方事务的补偿

四、立法与司法例

(一)立法

(二)司法

五、立法缺席与司法拒斥的缘由

(一)夫妻间债权债务关系自身的特殊性

(二)意识形态方面的影响

(三)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

(四)立法背景方面的影响

六、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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