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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社活动第三十一期公告

 

题目:亲子身份时效取得 — 以“医院抱错子女”家庭为考察对象

报告人:陈小愿

时间:2010年5月13日(星期四),晚7:30

地点:C519

说明:请社员准时参加,热烈欢迎非社员参加活动!

 

汇报提纲:

 

一、“串子案”及其引发的思考

1 、“串子案”的现状

2 、实践中的处理方式

( 1 )寻求恢复真实亲子关系

( 2 )符合收养条件的进行收养

( 3 )简单地维持现状

3 、可能的解决之道 — 亲子身份时效取得

二、身份时效取得的历史考察 — 罗马法上有关身份时效取得的片断

1 、有关 usucapio 片断简述

2 、有关身份时效取得的片断

( 1 )夫权的时效取得

《十二表法》第六表第 5 条、第六表第 6 条。

( 2 )自由人身份的时效取得

C.7,22,2

C.7,22,1

( 3 )对 D.41,3,33,pr. 的特别说明

3 、小结

三、现代民法中的身份占有

1 、亲子关系中时效取得的标的 — 亲子身份

亲子身份与亲权、父母权、监护权等

2 、现代民法典有关身份占有的规定

( 1 )法国民法典

( 2 )魁北克民法典

( 3 )埃塞俄比亚民法典

( 4 )意大利民法典

( 5 )智利民法典

( 6 )葡萄牙民法典

( 7 )我国澳门和台湾地区“民法典”

3 、小结:身份占有的要素

四、亲子身份时效取得制度的建构

1 、身份占有

2 、占有者的主观状态

3 、占有的期间

4 、占有的中止和中断

5 、溯及力问题

五、结论和余论

1 、时效取得适用范围的扩大

2 、亲子身份时效取得可能面临的生命伦理问题

( 1 )基于真实血缘基础上的救助

( 2 )禁婚亲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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