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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与教授(续篇)

 

徐国栋

 

去年写过一篇《博士与教授》,鼓吹在大学中实行分工与等级体制,目的十分简单且无政治性:提高工作效率。此文经热心人译给文中的主人公之一昂博士听,他说写得真实。该主人公于1994年10月作过在中国主办的“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国际研讨会的副秘书长,深为博士被当着秘书用所苦……时过一载,对博士与教授的观察又积累了一些,写出来作为去年文的补充。

1、什么是教授

乔教授每年讲课不多,却一年到头忙个不停,飞来飞去,典型的工作狂,“花钱能手”--我问过他一年可支配多少钱?他说对意大利人这是个秘密。你是外国人,可以优惠一把告诉你,“我一年用2亿里拉左右”( 14 万美元以上)。用这些钱干什么?一年两次召开有关拉丁美洲问题的国际研讨会,会后出论文集;资助 6 - 7 个拉美学生在罗马学习;资助2-3个中国人翻译《学说汇纂》并出版,等等,简言之,是为拉美伸张正义,促进其统一--我与乔教授谈到过中国的联邦制前景,他坚决反对。他问我,拉美若是一个统一的国家,怎么会是现在的这个样子?他所做的有关拉美的工作,都是为了直接地或间接地推动其统一。顺便说一句,乔教授没有自己的孩子,但收养了几个拉美的弱智孤儿。他虽有钱(600万里拉一个月),但自己生活俭朴--另外就是在中国传播罗马法。按中国的标准,这些都不是教授的份内工作。乔教授的活动,使我苦思什么是教授之问题。忽然来了灵感,“教授就是文化创造者”,冲口而出,乔教授听到了,点头同意。

2、教授与黑手党首领

罗马法中有家父制度,现代意大利有黑手党,两者的共同点是“头”的极度权威。家父制度与黑手党,都是意大利文化的产物。两者既然是文化的,必然是普遍的。我不得不说,在乔教授与他的手下人的关系中,我看到了家父制度与黑手党的痕迹。在秘书办公室,秘书安东内戏称新中举的我的巴西朋友塔沃斯为“博士”;后者反唇相讥,说前者是 Filias familias (家女)。作为意大利人,安东内听不懂这个拉丁词,我作为不熟练的意大利语使用者听懂了并及时微笑,好不得意!

乔教授所有的手下都很正常地是他的“家子”或“家女”,或曰……他的党徒--当然干的是“白手”的事业。昂博士是他的“家子”中我最熟悉的。明摆着,他想早一点坐上乔教授的交椅,因此对乔教授不大服气。乔教授只有两本专著啦,乔教授那个时代没有研究博士制度,所以当上教授很容易啦,等等,都出自他的口,但他确实不敢讲一句对抗乔教授的话,否则他就完了,因为他要成为罗马法教授,必须得到意大利罗马法教授集团(200多人)的点头。乔教授下午两点多吃午饭,据说这是地中海地区人民的习惯,偏偏昂博士不像是地中海人--他身材高大,基本守时,英语讲得好--每当履行“家子”的义务与“家父”共同进餐时,他都饿得要死,由于饿就吃得多;吃得多,按西方的理论,就必然瞌睡,以致于下午不能工作,但他都是等教授吃饭。偶有犯规,教授就会对他说,昨天我找过你啦,怎么不在啊?令昂博士心惊肉跳。有一次,昂博士已回到了离乌托二大不近的家,晚六点多专程回大学,就是为了同教授道个别,幸好我没有这个义务!昂博士负责中国事务的财务管理,他对我说自己是个 Actor (管财务的奴隶)。我说,你若进行欺诈,有欺诈的抗辩侍候,他说用不着,主人将他鞭打一顿或干脆杀死就得。当然,我们是在设想现代案件按罗马法处理的结果。

看到乔教授有若干干求者求见,由他的博士生安东尼把门,一个接一个地放入的埸面,不知怎的我想起了黑手党题材的电影。当然,乔教授干的是“白手”的事业,形式相同而已。

这一套,我是不喜欢的。据说,博士及类似博士者的作品,教授说发就发,而且有办法给你发。说不发,你就在抽屉里搁着。若偷偷发了,你就完了--你失去了我们的信任,以正义的名义,你将受到惩罚。

按意大利人的说法,教授的权威建立在对金钱的支配力之上。当然,经济是基础,根据我的观察,教授对手下人学术前途的影响力以及人格的感召力,仍是很重要的。中国的教授成了穷的象征(“穷得像教授”,无论公款私款,都是如此),只能以人格和学术前途影响力(这点可以忽略不计)来建立自己的权威了。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这种权威是没有经济基础的。

3、教授与“小脚”

藤野先生对中国女人的小脚有浓厚的科研兴趣。在马切纳答大学,我也遇到过有同样兴趣的意大利人,可惜他不懂中文,不然可以去看《三寸金莲》。小脚是中国独有的吗?从某种意义上说不是。古时女人裹脚为求美,因为公共舆论认为小脚是美的,而美的代价是痛苦,“梅花香自苦寒来”。要美还是要舒服,遂成为自五代以降至清的中国妇女面临的严峻问题。美乃为他人,“女为悦己者容”;舒服乃为自己。于是“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发生了矛盾。当然是个人服从社会,除了个别例外,最后妇女大众还是呲牙咧嘴地裹了脚,造成如今诸多洋鬼子的研究兴趣。

如果把小脚问题理解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自然与公认美感之矛盾问题,则可以说“小脚”非中国独有(这个“有”,用过去时)之物,而乃普世之物。人可以裹脚,植物为什么不可以裹它一把痛快?因此有盆景文化,对此龚自珍先生已作《病梅馆记》抨击之,不赘言。大快朵颐(即放开肚皮大吃),不亦乐乎?这种选择是“自然的”、“个人利益的”,但胖得过份,在社会交往上会遇到障碍,因此有过多的节食者,每天只吃水果和少量谷物,这种选择是“美的”,“社会的”。可以说,只要有“自然”与“美”的矛盾,有“个人”与“社会”的矛盾,则“小脚”问题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都存在,何必到中国去研究?人生的大部分问题,都是“裹”与“不裹”的问题。当然,大部分人,不分男女,不管情愿与否,都选择了“罢了,裹他娘”。少数拒绝裹脚者,或被杀被关。中间幸运的,被称为“如闲云野鹤”、“不随波逐流”,死在床上。

但应该看到,个人与社会间,始终存在紧张的冲突,“社会”代表着多少年留下来的明智的经验,也可能代表着世代相传的偏见与愚昧!有正有负,没有“社会”中正的方面,社会将不成其为一个社会,而是一个斗兽埸。但社会中负的方面,又扼杀了多少“个人”所代表的创意和解放意识!此时的“社会”,简直是邪恶的化身。但必须承认,“社会”又阻遏着不少“个人”的盲目冲动,使社会成为一个有基本共同价值的整体。

让我们回到意大利。我已经写过,意大利的教授在大学出现时必须西装革履,那怕是在炎热的夏天。当然,在大学以外的埸合,可以自由定夺穿戴。这里我们看到了教授活动的两个舞台:社会的和私人的舞台。从后者跨入前者,是角色的转换。在社会的舞台,社会利益占据主导地位,因为这里的社会认为,教授就是西装革履的,否则,你是否是教授,颇值研究。换言之,你“自由主义”一下的代价是得不到人们的尊敬,被误当作清洁工。在私人的舞台,个人利益冒头,因此,“随便宽衣”。由于自然欲与社会约束的矛盾 ,“个人”与“社会”的矛盾,教授在大学是否西装革履,是冬天社会利益至上,夏天让个人利益活跃一下,遂成为两种观念的战埸。当然,意国的教授们都战胜了自我、个人主义、个人利益,让自己忍受一时的痛苦,使自己象个教授。这的确是社会利益的需要,一身紧打扮可提醒自己到了另一个舞台,一个不能那么随意的舞台,注意自己与周围人的区别,自己的崇高性。就像英美的法官入庭时穿法衣、戴假发;中国的官兵系风纪扣;意大利的教士系白领结。但这些都是形式,若没有这些形式,人们照样当个好教授,好官好兵好教士,那多么好!但不行,因为“社会”在多数情况下都是盲眼的,在它能深入地了解你之前,只能根据你的外貌来判断你,这个社会,是多么的“恶”呀!因此,人们尽管很理解形式的可笑,仍屈从于形式。所以,意大利的教授,都裹上了“小脚”。

西装革履,自称教授者都是教授吗?恐怕不见得。不然,何以现在意大利所有的真教授都握有内藏自己全部身份资料的磁卡,一入电脑,真假见分晓。这劳什子的出现,恐怕是大量假冒教授出现的结果。因此才有真教授的“防伪商标”、“条码”。尽管如此,我在意大利自称教授而未出示任何公证书和认证书,人家都信、都认,叫我很感动,这可能是因为中国的假冒教授更多。在中国,接过一张名片,上写“总经理”或“教授”,谁敢信呀?至少拦腰一扁担打个对折,再“拷问”一番(何时何地经何人介绍当上教授的?),然后半信不信,看“现实表现”。

这些是说明形式的局限。

我已经写道,意大利的教授都忍痛裹上了“小脚”,当然,脚裹惯了,也就不痛了,不裹还不舒服。对德高望重的教授而言,裹脚已成了生活习惯,不再是负担。但那些打算成为教授的“家子”们功夫不够,一旦乔教授不在,都纷纷“放脚”,大搞自由化,弄得个堂堂的法史研究部,活象个泥水匠俱乐部。甚至有连胡子都不刮的,还大叫舒服。在这股逆流中,只有昂博士挺立中流,傲然穿西装戴革履而立,不要教授监督,自觉狠斗私心杂念。遥想清末民初中国行放脚运动的时候,对少数裹脚上瘾的女同志实行强制放脚,她们哭着喊着要继续裹,白天不能裹就夜里裹。在她们的嚎啕大哭中,我想到了昂博士。

有一次,昂博士史无前例地把脚翘到了椅背上,颇像个美国人--在波洛尼亚参加第 17 届世界法哲学大会时,正值炎夏。第一天不分欧美,所有的教授们都“裹脚”。第二天,就分为两大阵营,美国人不裹了,并把脚翘到了前排的椅背上--我问他,是愿意生活在美国还是意大利?他说:愿意生活在这里,在欧洲!

4、“陈教授”与“陈博士”

我是教授,又是博士。我感谢意大利人的纯真,相信我是教授的自报。在中国,如果我的私见正确的话,博士比教授还高些,理由已述于《博士与教授》一文。但在意大利,情形反过来,博士不过是教授的助手,或曰“提包的”。这种文化差别造成了我的尴尬:我一会儿是中国意义上的教授;一会儿是意大利意义上的博士。当我做活儿--演讲、写“老板”交代的材料等--的时候,我是教授;当我领钱、签单的时候,我一无例外地是博士。我讲课的酬金被美其名曰“ La sua borsa ”(您的奖学金),这是一个穷国的教授的悲哀。

不久前遭遇一埸紧张的翻译任务,我都按乔教授的计划完成了,但乔教授仍说我们落后了,并且通过昂博士对我说,如果翻译滞后,8月份去利马开会就免了。由于我在自我意识中不认为自己是乔教授的“家子”,不该受到“家父”对“家子”的对待。按我对中国文化的理解,这样说话是把我当作孩子,是冒犯性的,因为我差不多是个工作狂性质的成年人。尽管昂博士经常说把我当作意大利人对待,我却坚持自己是中国人,按中国文化的尺度行事。逼得他不再对我说 Capito ?(懂吗?);逼得他叫我“老陈”--我认为该斗争一次了,找到乔教授,问他根据什么标准说我慢了?因为我是一个接一个地完成他的 elenco (待译文献目录)的,并未窝工。听到这一问题,我在他的眼神里看到了惊讶--大概在大学里从未有人敢如此对他说话,但很克制,解释说是根据我的同项目者的标准,他们在逗留意大利一年半的时候,都全部完成了翻译。我提醒他我学了半年意大利语,在一年工作时间内为他干了不少其他的事。他说我们不谈细节,反正我们都想把书译快、译好。我告诉他,我不喜欢任何威胁!如果利马是个诱饵,如果我被当着孩子对待,我就不去了。我看到了更大的惊讶以及一丝恼怒,尽管我极敬重乔教授,仍让他尝了一次中国的红卫兵风格,这恐怕是难忘的经历。无欲则刚,我在有限的空间内按自己的意志行,力争在博士与教授的频繁更换中,让教授的成份频率更高。

当我证明自己的速度时,乔教授称我是教授,因此我应具有比其他人更强的工作能力。当我“初露峥嵘”时,乔教授称我为博士,提醒我注意自己的身份;提醒我注意谁开工资;谁领工资;提醒我这个研究部内只有一个罗马法教授。在整个“革命”过程中,我象一只勇敢的海燕,在教授与博士两地飞来飞去。顺便说一句,乔教授的博士之一何嘉图最近送我一书,他按德国方式上书“送给教授及博士陈海”,表明了对交往不多的我的深入了解和尊重,我十分得意,这次就不必飞来飞去了。

很痛快的感觉,我终于代表中国教授造了我敬爱的乔教授一反,同时又担心利马真的去不成,果如此,我同乔教授的合作就划句号了,而乔教授对我寄托着不少计划呢!我心中有底。

刚来意大利时,我有文化环境转换带来的不确定感,同时又不了解意大利语人称代词的正确用法,遂称昂博士为“您”。他象甩掉火炭一样连连摆手,要我用“你”。这段故事,可能是昂博士后来到中国去散布我有自卑感的谣言的主要原因。国内反馈回来昂博士的谣言,叫我很难受。这是一幅越涂越黑的画,我未作解释。我按中文的用法称“您”以示尊敬,在意大利语中,以“您”称人的人,要么比被称者低一等;要么高一等,当时我还未宣布自己是教授,把我算作前者了。但后来昂博士知道了我是教授,便大力培养我的教授意识,开门时让我先进;我要做什么琐事时,他抢着去做,并提醒我“你是教授”。随着我对意大利文化了解的增进以及昂博士的着力培养,我的教授架子支了起来,越支越高,尽管从不“裹脚”--在这一问题上我也坚持中国文化标准,作为一个穷国的教授,在西方国家生活,恐怕只有坚持自己的文化标准,才能保持自己的尊严。最近国内有老同志来意大利开会,昂博士私下与他谈到与我不好相处,因为我总摆教授的架子。国内带来一份材料嘱我复印,昂博士惊讶地说,陈海是教授,他怎么可能干复印的事呢?我事先得到这一情报,果然拒绝复印,扎扎实实地抖了一回中国教授的架子,心中窃笑昂博士“以意大利的框架看中国问题”。

由于文化的误解,昂博士说我“自卑”或“摆教授的架子”,都是错误的,但我愿后一错误继续存在下去。

5、教授与宗教

乔教授的研究部,最近诞生了一位新的研究博士芬奇(请注意,列奥纳多·达芬奇一名中的芬奇,不是人名的一部分,而是地名,表示列奥纳多的籍贯。达= da ,“来自”之意,著名画家名字的意思是来自芬奇的列奥纳多),他刚刚通过激烈的竞争成为博士生。在此之前,他在先生的研究部白干,换言之,基本上不拿报酬地为教授工作,教授财力有余,象征性地给10--20万里拉。从现在起,他可以享受奖学金了。我不知道芬奇白干了多久?但我知道昂博士在成为研究博士之前,在乌托一大白干了8年!在“物欲横流”的资本主义社会,这种现象颇值得玩味。这种白干者不是偶然的现象,而是一种制度上的存在,换言之,在意大利的每所大学都有这样的白干者。他们的这种选择是为了渡过白干--研究博士--研究师的苦苦煎熬,最终成为教授。这是多么艰辛的征程啊!意大利的教授名额是固定的,退休一个,亡故一个,补一个。漫长的等待后,还要再经过激烈的考试或竞争,到一个出现空缺的大学去当教授。昂博士已经熬到研究师级别了,正在等待杰诺瓦大学的空缺。他已经40岁了,无怪乎他说在乔教授的时代,教授好当,乌托一大的知名罗马法专家卡斯提诺教授28岁即具有此头衔,被传为佳话。昂博士认为,在新体制下,这是不可能的。而芬奇,这位被误认为是著名画家亲戚的胖小伙,刚走到第二步,可怜的芬奇!

诚然,教授是一种职业,丑言之,是一个饭碗,一个铁饭碗,不论政权更替,教授仍是教授;一个好饭碗, Si guadagna bene (收入不错),尽管不如餐馆老板、工业家、银行家收入高,但多的每月600万里拉(4200美元以上),而且旱涝保收,另可支配不少的人力物力如乔教授。不排除许多追求教授职位者是为了得到金饭碗的可能。昂博士就说过,他的一些同龄人现在连工作都没有,而我作为研究师已经端上银饭碗了。只要我不犯大的错误,即使不谋求教授,我永远是中产阶级。但是,昂博士的妻子在银行工作,工资远多于他的。他只知道蕾蒂齐娅的工资远远多于他,由于实行分别财产制,并不知道蕾蒂齐娅的收入数目--至少他自己这样讲。

但是,为什么不能把教授理解为一种宗教,一种出于非经济目的对学术倾注一身的选择?我的确在乔教授的职业行为中,在他的工作狂热中--提前3个月把每天的日程事先排满,不停地、按步就班地工作,一天十几小时,我确认他是日程表的奴隶;我们是他的奴隶,我经常纳闷,他病了怎么办?--我看到了宗教色彩,是出于对光荣的追求而工作的,当然必须以金钱来维持生计,并且要钱多得能把全部心思用来思考高尚的事情。既然教授是一种具有宗教色彩的职业--说它的宗教色彩,是因为它的献身性质;说它是职业,是因为它是一个不错的饭碗。因此,教授职业同时具有超越性与世俗性--当然,它不应是一个凡人可入的菜园,而是一座但丁式的“地狱”。在这地狱的门上写着:“三心二意者止步”。在从白干到教授的漫长征程中,“白干”的阶段就是这样的地狱之门,它摒退大部分具有非为学术献身,满足于吃得不错而不是最好之目的的人,颇似天主教中的“坚信礼”。至少从制度设计上,可以这样理解通往教授之路的白干阶段。说实话,我喜欢这样的地狱之门,但愿中国的大学教师前面有它!

昂博士的妻子收入不错,但为什么他不去银行工作?他说我喜欢读书、研究。我的巴西朋友塔沃斯也是大学教师,他妻子是国家税收代理人,赚得比他多3 倍,但小塔由于喜欢,宁愿当大学教师,并且自信不会因收入少影响其在家庭的地位。昂博士并不羡慕他妻子,因为她经常对自己的工作厌烦,昂博士则没有这种苦恼,他永远有新的事情要经历,要发现,经常充满喜悦。看来,在世界各国,都没有靠在大学教书发财的,这种格局的普遍性证明身为大学教师,就或多或少地选择了精神之路。但选择这条路的人被更严格地选择--地狱之门的选择--肯定更好。

不过,在学术这座地狱里,也有超验的、灵性的欢乐之园,不在碱水里泡30次、盐水里煮30次、苦水里熬30次,达不到这一境地。经过了这90次之后,人们会说,至少我要说,我喜欢这座地狱,我愿再经历90次。

 

1996年7月2日

大醉之中于罗马三十亩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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