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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 2010年招收攻读民商法博士学位研究生

入 学 考 试 试 题

 

科目代码: 2210

科目名称:民法

招生专业:民商法学

考生须知:答题须用黑(蓝)色墨水(圆珠)笔;不得在试题(草稿)纸上作答;

凡未按要求均不予评阅、判分。

一、民法与全球化

二、论诚信原则

三、论法人的人格权

四、论债法的现代化

五、论不动产预告登记的效力

六、论抵押权的实现

 

注意:共六题,考生只做 3 题。第一题、第四题必做,各占 35 分,其他题目可选做一题,占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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