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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 物 到 底 有 没 有 理 性 ?

-----由L教授的话引起的思考

 

胡雪梅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古人的这句话,虽说是道地的老生常谈,但确实一点没错!转眼间距离因《“过错”的死亡》写给恩师徐国栋教授的公开信《毁誉自古同冰炭,笑迎叱骂泪对歌》在“罗马法教研室”网站发表已逾九月。九个多月来,尽管因博士论文答辩以来郁结心中的“块垒”在95%的程度上一扫而空,但从此却十分不幸地得了一个怪病,那就是经常着了魔式地苦思冥想“动物到底有没有理性”这一奇怪的问题。而说来这怪病的起因又不得不追溯到L教授怒气冲冲的关于“虎豹豺狼与答辩委员会成员之间关系”的一番话上。

记得在博士论文《“过错”的死亡》一书中,我认为,从发展到现在为止的历史事实来看,就整体而言,人真的谈不上有多少“理性”!而日常生活又告诉我们,人类的每一份子并不是个个都有“理性”,也不可能一天24小时时时刻刻都有“理性”。同时,弗洛伊德们又告诉我们,人往往还被一种既看不见又摸不着,甚至根本连自己也无法感知的所谓“潜意识”支配。据此,我在《“过错”的死亡》中写到:启蒙思想家们所谓“人是有理性的动物”这一论断的正确诠释是:人应该是有理性的,而不是指人确实是有理性的。对此观点,L教授在我的“答辩批判会上”当即就怒气冲冲地质问:“如果人不是有理性的动物,我们答辩委员会的九位成员与虎豹豺狼何异?!”时过半年,L教授仍然“余怒未息”,撰文用一连串的排比句对我的上述观点加以“痛斥”:“如果人不是有理性的动物,且不说我们不可能建构国家、家庭、社会、经济制度,试问:作者也何以能够进行学术研究,撰写博士论文?何以能够对中国和英国的侵权法进行比较研究?何以能够对所谓主观过错说进行批判?何以能够宣告‘过错的死亡’?何以能够建构作者所谓的‘后过错侵权法’?如果人不是有理性的动物,答辩委员会九位成员也就与虎、豹、豺、狼无异,何以能够对作者提出各种问题?何以能够判断作者的答辩的对错?何以能够对作者的论文的学术水准进行判断?作者三年所从事的工作和答辩委员会今天所从事的工作还有什么意义?”记得在公开信中,我对L教授关于《“过错”的死亡》的批评一一做了“回应”。自认“长文当酒,堪浇块垒”――但如前所述,尚有5%的“块垒”未浇。原因是,对L教授尽管从不同角度、连续排比,但最终落脚到“人如果不是有理性的动物,答辩委员会九位成员也就与虎豹豺狼无异”的论调,我却没有做直接的回应。而在九个月前奋笔疾书公开信的当时,我是情不自禁地写下了这样一段话的:“L教授非虎豹豺狼,鄢知虎豹豺狼无理性?实际上,科学家早就发现,在人类看来实在微不足道的蜜蜂有着极强的群体组织性,而在人类看来更是微不足道的蚂蚁,其社会组织结构之严密、群体秩序之井然是绝不亚于人类的,就如L教授所提到的豺、狼,其协同作战的精神是未必比人类逊色的。科学家们说,动物世界大部分动物比人类更能恪守一夫一妻原则,而有的动物竟然能做到为了集体的安全而牺牲自己。更为甚者,科学家们居然还告诉我们,经科学仪器测定,鲸鱼的智商远在人类之上。对这些L教授何以视而不见,就一口咬定虎豹豺狼等非属人类的动物是没有理性的?!”这段文字我斟酌了再三,并召开了家庭意见征询会,最终决定删除。理由是:恐被人抓辫子、指责为“人身攻击”。但除则除矣,从此以后,我便得了前面说的那种怪病,即一有机会就冥思苦想“动物到底有没有理性”这一奇怪的问题。这样着了魔式的苦苦思考的情境实在找不到别的词来形容――只能借用恩师开国教授在上课时曾说过的一句话――“真的想的好苦”!

记得某日,翻阅《读者》,看到一位下放知情记叙其在农村经历的一件事:一连几天,村民的猪被狼咬死叼走。大家聚拢来商量对策,老村长发话说他有办法,让大家第二天跟他一起上山找狼窝。循着地上散落的猪毛,终于找到了狼窝。母狼已经外出,剩下几只幼仔。村民们准备打死小狼仔,再等母狼回来打死母狼。老村长说不必,带上一只小狼仔回村,他有办法让母狼再也不危害村里的猪。老村长德高望重,众人尽管将信将疑但仍然听命,带回一只小狼仔。老村长吩咐几个人带上铳和小狼仔跟他一起爬到猪圈顶上等母狼来。果不多久,母狼凄厉地嗥叫而来。村民正欲举枪射杀母狼,被老村长制止了。老村长说我来对狼喊话,让它以后不要再来。众人尽管不解但仍然从命。只见老村长举起小狼仔对母狼大声地喊道:“母狼听着,我们把你的小仔子放了,你以后不许再来村里咬猪。否则,我们连你和狼仔子一起打死。”言毕,放走小狼仔,并命众村民对天鸣枪。奇怪的是,从此以后,狼果然再也没有光顾过村里。无独有偶,看完这个故事,我顺手又翻到了一个关于狼的故事:几个人进雪域高原采摘雪莲,路遇一只又冻又饿奄奄一息的小狼仔,这几个人并没有雪上加霜置其于死地,而是抱起、喂食、加暖。正在此时,小狼仔的妈妈返回了,该几人惊恐万分,赶紧放下小狼仔走开并忐忑不安地等待母狼发起攻击。然而,母狼只是叼起小狼仔,静悄悄地不远也不近地跟在他们身后。这几个人既恐慌又纳闷――这只母狼到底想干什么?一行人、狼就在这样既静悄悄又令人窒息的状态中前行了几十分钟。突然,眼前出现了一座陡崖,陡崖之上有一株硕大而盛开的雪莲。说时迟、那时快,母狼放下小狼仔,一跃而上,叼下那朵盛开的雪莲,再飞身而下,轻轻放下雪莲,静静地叼起小狼仔,又是一跃,消失在茫茫暮色与风雪之中。这一切,发生得那么突然与迅捷,直到母狼和小狼仔早已无影无踪,这几个人仍然没有缓过神来――读完这个故事,我想了好久好久――动物到底有没有理性?!

记得又一日,看到一则《义鼠》的故事:印度某城市一对夫妇有一个五岁的小女孩。夫妻俩为了生活每日须外出上班,小女孩不得不一个人呆在家中,很是寂寞。一天,一只小老鼠出现在客厅里,小女孩高兴极了,拿出自己的巧克力、布娃娃和小老鼠分享。“两人”玩的开心极了。傍晚,小女孩的父母快下班了,小老鼠便躲开了。以后每天,小女孩的父母一走,小老鼠便出来和小女孩玩,在小女孩父母回家之前便离开。从此,小女孩的日子不再寂寞,而小老鼠也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这个秘密小女孩没有对任何人说,包括父母。突然有一天清晨,小女孩的父母还没有出发去上班,小老鼠出现了,并猛地咬了小女孩的手一口,然后往门外边跑。小女孩的父母气愤地拿起棍子追赶小老鼠,小女孩也哭着追赶父母求他们不要打死小老鼠。追了一段路,看见女儿苦苦哀求的可怜样子,小女孩的父母丢掉棍子,想放弃追赶,谁知该死的小老鼠竟然又折回身狠狠地咬了小女孩的爸爸一口。小女孩的爸爸、妈妈被彻底激怒了,操起棍子穷追不舍。小女孩边哭着跟着爸爸妈妈跑,边一个劲地求他们不要打死小老鼠。令人奇怪的是,到处是屋角墙洞、水沟暗道,而小老鼠似乎视若无睹,一直往城外的开阔地带狂奔。到了城外的开阔地带,小老鼠终于筋疲力尽,也无处可藏,被小女孩愤怒的父亲一棍子狠狠打死。正在这时,一阵天崩地裂的声音响起――印度一百年来最大的一场地震爆发了!小女孩一家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看着在自己眼前一瞬间变为一片废墟的城市、再看一看躺在地上血肉模糊早已毙命的小老鼠,小女孩与父母抱头痛哭――阅毕该故事,我又苦思冥想了好久、好久——动物到底有没有理性?!

记得再一日,读到一则题为《马的尊严》的短文,文中记叙了作者在大草原旅游时看到的一则终身难忘的景象:一匹母马因难产大出血,经过长时间痛苦挣扎、已经奄奄一息的母马意识到自己快不行了,便用尽全身的力气艰难地站起来,而她的伙伴们似乎也预感到了将要发生什么,迅速地排成一个圈,一个挨一个依次走到母马的身边,将自己的头和母马的头温柔地相互贴在一起。尽管母马早已筋疲力尽、力不能胜,但她仍然以顽强的意志坚持站立的姿势,神态高贵而动情地与每一个伙伴进行这样的告别。茫茫大草原之上、血红的夕阳余晖之下,看到这样一幕场景,文章的作者禁不住潸然泪下――看完这个故事,我又苦苦想了好久、好久——动物到底有没有理性?!

而上个月某日与丈夫的一番对话,使我多日来苦思冥想的痛苦终于达到了顶点,以至再也无法忍受,遂决定撰写此文,以求“一吐为快”。

那一天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和丈夫吃完午饭,在温和的秋阳下漫步。突然,丈夫用很严峻的语气问我:“你知道那些人是怎样制作出最好的小羊羔皮的吗?”见丈夫的神态十分肃穆,我迅速地想,那一定是很残忍的方式。我立即联想起去年看过的一期焦点访谈节目:《“貉”以活剥》。于是我回答到:肯定是活剥。丈夫严肃地告诉我,比活剥残忍得多!比活剥残忍得多?我不禁打了个寒颤。丈夫说,上午上班时,一个去过草原的人告诉他,那些制作小羊羔皮的人竟然将烧的通红的铁棍活活地捅入小羊羔的肛门,使小羊羔从身体内部开始立即全身紧缩,据说只有这样才可以制作出最好的小羊羔皮。听完这番话,我感到一种彻骨的寒冷,全身也似乎立即痛苦地紧缩。沉默良久,我对丈夫说:“我曾经看过一个叫李渔的明朝人在一本书里记载了当时的一些美食家烧制鹅掌的故事:这些人将平底铁锅到入适量的油,把活鹅放在平底锅里站着,然后微火加热油锅,而鹅就一直在油锅里蹦跳、扑腾着,这样鹅掌就会变得松软、松软、再松软。这样松软的鹅掌加上佐料烹制后,据说味道鲜美无比。”听完我的话,丈夫慨然长叹:“真的太残忍了!”记得当时李渔在自己的书中也愤然写到:“吃则吃矣,何忍如此残毒!?”

告别丈夫后,小羊羔的事仍在我脑海里盘旋挣扎,挥之不去。我又想起了很多很多有关的事――我想起了曾听人说过广州人有一手活吃猴脑的绝活:在桌子中央挖一个猴子脑袋大小的洞,将活猴固定在桌子底下,仅露出天灵盖,然后挥手一刀,掀掉活猴的天灵盖,露出白花花、热腾腾的猴脑浆,然后一干人便膝抵猴身、勺筷俱下,吃的不亦乐乎。据说,“当是时也”,猴子嘤嘤惨泣之声不绝于耳;我想起了去年下半年在南昌大学科技学院上选修课,每次晚上骑车路过彭家桥立交桥时都要看到的情景:一家位于立交桥头十分热闹地带的“花江狗肉店”,用一口大大的锅烧着滚沸的水,一只巨大的木盆,盛着热腾腾的开水,几个人围着大木盆卖劲地摆弄清洗几只已经剥了皮、全身光溜溜、白花花的狗,而地上则横七竖八的丢着一地的已被打死的狗。毛、血、皮遍地都是。而热气腾腾的大木盆旁则放着几个大铁笼子,里面仍关押着十几只待宰杀的狗。他们从头至尾一直亲眼目睹这幅宰杀、割剥、烫洗自己同类的活电影。其嚎嚎悲吼之声我在骑车离开后很久都能听到;我想起丈夫曾经告诉我他在菜市场亲眼看到卖跌打损伤狗皮膏药的人为验证自己的药灵验,将带在身边做试验用的活鸡的腿使劲用手一折,便活活折断了,然后贴上狗皮膏药;我还想起电视里放过的一些人制作注水牛肉的镜头:将活牛牵来,牛鼻绳系牢。用一根粗粗的皮管捅入牛鼻子,然后打开水龙头往牛肚子里灌水。灌呀、灌呀、灌,牛的肚子眼见得逐渐、逐渐鼓胀起来,最后大的无以复加,终于轰然到地。据解说,从灌水开始到牛轰然到地而亡,整个过程要持续两小时;我还想起在电视节目里看到的,一些人为了获取更多的熊胆汁,将活熊的肚皮割开一个口子,把一个一端装了透明收集袋的导管插入熊的胆囊,就这样24小时不间断的收集熊胆汁,收集袋满了再换一个。创口永远无法愈合的活熊就这样源源不断地为人创造着胆汁;我还想起了一个介绍北京烤鸭之所以与众不同的记录片。该片介绍了北京烤鸭种种与众不同的制作工艺,尤其重点介绍了北京烤鸭的主要原料――北京填鸭的灌养方法。根据该片的介绍,我知道了,养鸭场为了得到又肥又嫩又长得快的鸭子,采取的是特殊的灌养方法:工作人员站在一架装满了已经配置好的软式饲料的灌养机旁,将鸭子一只接一只从笼子里拎出来,迅捷地扳开鸭嘴、塞到灌养龙头上,一拧开关,不到3秒钟,鸭子就被灌得鼓鼓涨涨的。据片子介绍,每次灌料比鸭子的正常进食量要多出80%,而且一天灌五次。记得当解说员不无调侃地说:“填鸭式的教学方法就来源于此”时,我脑海里立即冒出的想法是:让他一天被超负荷的灌食五次,不知他还会不会保持如此轻松的幽默感。由此,我又联想起了中央电视台在《夕阳红》栏目里做过的一个老年人开心大比拼节目――谁能化最少的钱做出最美味的菜肴。一个老同志奉献给观众一道“泥鳅钻豆腐”的菜。中央电视台将该菜的制作细节全程直播:老同志用一个中号的不锈钢锅装上半锅水,放进一块约半斤重的方方的、白白嫩嫩的豆腐,再放进20来条活灵灵的小泥鳅。此时,电视还来了个特写镜头:老同志将不锈钢锅倾斜,让每一个观众看清楚小泥鳅在水中围着豆腐轻巧地游来游去的情景。然后,老同志将不锈钢锅放上炉子,盖上锅盖,然后拧开火――而且是小火,据说这样效果才好。25分钟后,大功告成。这时电视又来了一个特写:浓浓的汤中间的那块白豆腐已经变成了一块白色的蜂窝煤(所不同的是蜂窝煤的洞是极规则的上下排列的)――25分钟前还鲜活游曳的小泥鳅从四面八方各个不同的角度钻进了大概半斤重的豆腐,在豆腐上上下下、前前后后,留下了密密麻麻的小洞――许多小洞还清晰可见可怜小泥鳅的一小截短短的尾巴。记得我当时就对中央电视台制作并津津乐道地播放这样的镜头感到强烈不满和愤怒。

想着这一切的一切,我觉的压迫、窒息甚至于有一种要疯狂的感觉――因为,我竟情不自禁地希望佛家的轮回与因果报应理论是现实的。而且认为,如果确实是如佛家所说“分毫不爽”的话,那么,那些制作上好小羊羔皮的人来世应该变为小羊羔,而且是变为被人用烧得通红的铁棍活活从肛门捅进去的小羊羔;那些快刀掀掉活猴天灵盖,活吃猴脑的人来世应该变成猴子,而且是变成被人活吃脑浆的猴子;那些给活牛灌水的人来世应该变成牛,而且是变成被人活活灌水致死的牛;那些活取熊胆汁的人来世应该变成熊,而且是变成被人活活割开肚皮,插入导管,整日滴滴答答不停地为人生产胆汁的熊;而那些灌养北京填鸭的人自然应该变成被人灌养的北京填鸭;制作泥鳅钻豆腐的人当然应该变成被人活烹的钻豆腐的泥鳅……。也许,真这样的话,这些残忍的行为恐怕能慢慢从人类消失。然而,“理性”终于告诉我,这些都是不切实际的幻想。真要为动物们讨个人道、求个说法,只能乞灵于立法。本人人微言轻,故在此恳请对立法有影响力的X、Y、Z诸权威们,能否在考虑民法典、物权法等重大立法问题之余,也呼吁呼吁制定一部《禁止以非人道的方法宰杀动物及虐待动物法》。我想,如果人真如L教授所言是有理性的动物,那么,即使无法做到不吃动物、不杀动物,至少也应该做到吃的文明一些,杀的人道一些吧!

为了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我还想,这部保护“最低限度动物权”的法律的制裁措施恐怕不能循剥夺自由或罚款的老套路(或者说现代套路)。我建议采取既低成本又有针对性的简单方法:对用烧红的铁棍制作小羊羔皮者,用烧红的铁棍在其手掌烫30秒钟;制作泥鳅钻豆腐者也采取此种惩罚方式;对活剥动物皮者,由外科医生用手术刀在其腹部切掉3平方厘米的表皮;活吃猴脑者也采取此种惩罚方法;活灌牛水者应被施以用软管从鼻部灌入2公斤矿泉水的惩罚;活取熊胆者,应施以用较大的注射针从腹部抽出200毫升腹水的惩罚;诸如此类。而当着动物的面宰杀其父母儿女、兄弟姐妹及其他同类者,当施以何种惩罚?这颇使我踌躇,至今不得要领。自然,上述所有操作都只能是在无麻药的状态下实施。因为,“犯事者”在用残忍的方法对待动物时脑子里并没有“麻药”的概念。当然,以上关于制裁方法之建议纯属个人一管之见,立法机关完全有权规定比这更文明、更有效的制裁措施。

时间是最好的老师!公开信发表后九个月的今天,我终于省悟,我与L教授关于人是否是有理性的动物的争论表面看来针锋相对、截然不同,而实际上却没有任何意义。理由是,我们的争论并没有产生所谓的“碰撞的火花”。因为,我所说的理性与L教授所说的理性压根就不是一回事。在此,我不敢断言动物到底有没有L教授所说的“理性”,更不敢断言动物到底有没有我心中所期许的“理性”,但有一点我想是可以断言的,那就是,不管动物有没有“理性”,但至少他们也是有感知、有感情的――这一点与L教授、我本人以及其他一切人应该没有两样。我想我的这个观点L教授应该是不会反对的。既如此,我深望L教授能够本着求同存异的精神,对我关于制定《禁止以非人道的方法宰杀动物及虐待动物法》的呼吁投响应、赞成的一票,而不是又鄙夷地斥之为“毫无意义的空气震动”。

初写于2005年10月中旬, 改定于2005年11月11日 (于厦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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