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未经许可擅自转载本站文章者,将被授予“学术臭虫”称号!

 

 

 

“打狗”无益于解决流浪狗问题

 

 

 

一些地方的“打狗”事件,遭到了很多人的指责。而有些人却顶着唾沫为打狗者辩护,说流浪狗咬人、影响市容云云。一些流浪狗咬人伤市容,这确实不假,可是要彻底消除流浪狗现象,打狗是没有用的。因为罪不在狗而在人:若不是宠物主遗弃宠物或让宠物走丢,哪里会有流浪狗?

 

在发达国家的城市里几乎看不到流浪狗。人家是如何做到的?所有的发达国家都有动物福利法,动物福利法中有一条就是禁止遗弃。

 

无良的宠物主才是制造流浪狗现象的根源。打狗有用吗?你打死了一批,他再遗弃一批。难道定期都要上演一幕血腥的打狗画面?在法律上禁止遗弃行为,才是解决流浪狗问题的根本。

 

制定动物福利法,从而禁止遗弃宠物,即节省了“打狗”的人力,又避免了“打狗”这种残忍行为惹来的众怒,何乐而不为?

 

 

为什么不能吃猫狗肉

 

王凯辰

 

人类已经有家禽家畜的肉供以食用,却仍是不知满足,把魔爪又伸向了非肉用的动物身上。殊不知,现在的家禽家畜已经被驯化了几万年,其肉质已十分适合人类的身体;而非肉用动物的肉并不适合人类,食其肉往往对健康不利。况且猫狗肉商贩经常以流浪猫狗作肉源,流浪动物身上多带有可怕的病菌、寄生虫,食其肉的后果可想而之。

 

猫狗被人类当作伴侣动物已有很长的历史,和人类之间的关系十分亲密。历史上,猫狗帮助人类的故事极为常见,特别是狗,它忠诚的品质早已在人们心中留下了印记。当今,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都有很多人把猫狗视作朋友甚至家庭成员。毫无疑问,把猫狗当作食物的行为,会伤害到很多市民的感情,对社会的和谐无益。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文明的进步,很多陋习是必须要被淘汰和改变的。在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呼吁善待动物的当今世界,把与人们关系如此亲密的猫狗当作食物,无疑是残忍和野蛮的。正如圣雄甘地所说:“从一个国家对待动物的态度,可以判断这个国家及其道德是否伟大与崇高”,从一个国家对待动物的态度,同样可以窥见这个国家的文明程度。

 

综上所述,猫狗肉不该吃。家禽家畜是肉用动物,这种状态暂时改变不了,你吃它们的肉姑且算是无可厚非。可是对于非肉用动物,而且还是这种和人类关系亲密的伴侣动物,你也吃——非但对自己健康不利,还伤害了很多人的感情,又被指责残忍野蛮,何必呢?

 

 

 

声明:站内文章均仅供个人研究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来信告知

站内未注明作者之文章均为原创,如要使用或转载请来信告知

 

前期统计IP计数2320,新计数从2003年11月3日开始运行。

 

Copyright 2004 Institute of Roman Law, Law School, Xiamen University. Active ingredients: XHTML 1.0, CSS 2.0 .
网页设计者信箱:jojobear_905@hotmail.com
网站管理员信箱:romanlaw@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