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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苍天,这世间究竟情为何物?!

――人称有爱,兽岂无情?不信且读读下面的故事

 

胡雪梅

 

 

1、中央电视台播放的故事(3则)

 

中央电视台在我的印象中素来对动物权利保护这一问题颇为迟钝麻木,但几个月前,其新闻频道(11频道)居然在较为黄金的时段(晚6.30-7.00)播放了如下三个爱情故事,而且是作为一个专题来播放的(其名称如记得没错的话应该是《错爱春秋》)。看毕,我对中央电视台关于动物问题的态度顿时发生了一点改变,故事内容如下:

 

(1)退位猴王的恋人

 

这个故事讲的是在某个海岛上(可惜没有看到开头,不知该岛之名),生活着一大群猴子,同样由于没有看到开头,这群猴子学名是什我也不甚了了,反正,从电视画面上看应该是一群在远离人类孤岛上的还能够有幸沐浴自然之灵光的猴子。因为,这些猴子不仅身体健硕、体格魁梧,而且眼睛异常明亮、举止神情充满纯正自然之“野味”。电视拍了这群猴子中的一个后起之秀勇敢地挑战现任猴王,通过激烈血腥的生死搏杀终于打败现任猴王登上了猴王宝座的故事。搏斗的画面十分酷烈并充满血腥味,因为,最后“王”“寇”双方都浑身是血。看到这样的搏杀场面,我们一些认为“理性”是人类的专利的专家或人士一定会嗤之以鼻:“看这些畜生!”但雪梅忍不住要在此给这样的同志泼一瓢冷水:人类的权利争夺战往往比这酷烈千倍万倍,而更令我们人类必须深刻反思的是:猴子们的王位争夺战从客观结果上看似乎与人类“成者为王败者寇”的规律一样,但实际上与人类的权利争夺战有着本质的不同。因为,猴子们(其他动物亦然)争夺王位的战争只会发生在在位者和挑战者之间,是一对一的对博。不管最后谁为王谁为寇,反正广大子民是没有生命之虞的,而人类却恰恰是反其道而行之的,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的句子我们的“理性”同志们应该是耳熟能详的吧?!――扯的远了,赶快言归正传:确切地说,尽管从篇幅看,激烈的猴王争夺战的场面所占的比重更多,但中央电视台拍摄该故事的点睛之笔却是在猴王争夺战结束后的后续故事:

挑战者打败了在位猴王,并将之逼退到海水里,失败了的猴王几次向岸边游过来,哀求的眼神仿佛在对后起之秀说:放我一条生路吧,我会做个忠实的臣民的。但得胜的挑战者毫不客气地表示不可能会允许其上岸的。失败的猴王绝望了,只得向着茫茫大海的深处游去,而随着失败猴王的渐行渐远,众猴子向着浑身是血、威风凛凛地端坐在海岛最高处的新猴王奔去,而在这众星拱月般的洪流中,有一位猴子姑娘悄然离开,跳下海,向失败猴王游走的方向游去。也不知过了多久,猴子姑娘费力地用嘴将原猴王的尸体叼上了岸。由于海水的浸泡,死去猴王的尸体有几处毛发已经脱落,露出白花花、光溜溜的皮。上岸后,只见猴子姑娘将猴王尸体轻轻放在地上,围着转了几圈后,就坐在猴王头边,一直用眼睛看着死去的猴王,眼神里的那份哀婉和悲伤实非我之拙笔所能表达。而电视主持人的旁白则告诉我们:这位猴子姑娘是死去猴王生前的至爱,她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代价,但究竟是什么代价,因为电视台没播,我自然也无从得知,但无论如何,猴子姑娘的那份眼神我是再不会忘记的。

 

 

(2)家鸭与野鸭的故事

 

早春三月,不知是什么人,将自己养的一只雪白的鸭子遗弃到某市的公园里。由于是晚上趁人不注意时悄悄放的,没人知道这鸭子的主人是谁。从此,白鸭子就和公园池塘里的一大群飞禽游鸟生活在一起,然而爱情发生了,而且是发生在这只家鸭子与一只野鸭子之间。旁人看去这一对显然有些滑稽:作为妻子的家鸭子雪白如玉、丰盈富贵,而作为丈夫的野鸭子则黑黑瘦瘦、短小精悍,但他们可是绝对认真的。因此,不久他们就有了一对爱的结晶:两只与野鸭子丈夫的遗传基因一模一样的小野鸭子。一家四口在这食物充足、游伴众多的公园池塘里相依相伴,日出而起、日落而息,给人感觉真的是好幸福。但好景不长,春天很快过去,夏天也很快过去,秋天来了,池塘里的食物越来越少,池塘里的鸟儿们都纷纷飞走去寻找新的栖息地。野鸭子家族的所有成员也早都全部飞走了,只剩下家鸭子的丈夫迟迟没有飞走,因为他的妻子不会飞,他无法带她一起离开。很快,连可怕的冬天也来了,池塘里不但不会有食物,而且还将冰封好几个月,这样的环境野鸭子是绝对无法生存的。因此,分别的日子再也无法避免:那一天,萧瑟的寒风呼呼地刮着,枯干黑皱的树枝在狂风中乱摆,满地的枯叶和着尘土一阵阵翻滚。只见野鸭子在寒风中飞起又降落、降落又飞起,反反复复十几次,最后还在低空久久徘徊盘旋,并发出一声声令人心酸的鸣叫,而在地上的家鸭子则声嘶力竭的呱呱叫着,一边仰着头、盯着野鸭子踩着翻滚的枯枝败叶急速奔跑追赶,一边拼命地拍打扇动着自己的翅膀――神情是那样悲伤和急切!谁都看得出来,她是多么渴望也能够振翅高飞和自己的爱人永远在一起啊!那场面真的既使人觉得滑稽又让人想掉泪!故事的结局是:不久,家鸭子死了。

这段故事最后是以节目主持人贺红梅女士神态挺严肃的一段点评为结束语的,只见她挺深沉缓慢地说道“家鸭子的一生是短暂的,但她毕竟轰轰烈烈地爱过一回,也算没白到这世上一趟吧!”

 

 

(3)朱鹮与丹顶鹤

 

这是本专集中惟一以喜剧结尾的故事,其内容如下:

西安的一个动物园里,养了很多鸟,没想到,一位朱鹮姑娘居然不爱自己的同类而喜欢上了一位丹顶鹤帅哥。

公园的同志起初根本没想到朱鹮和丹顶鹤之间还会产生爱情,只是觉得有些奇怪:怎么这只朱鹮只要一有雌性丹顶鹤与那位雄性丹顶鹤靠近些,她就一定要站在中间将他们隔开,而后来居然发展到毫不客气地将其他一切企图靠近雄性丹顶鹤的鸟统统赶走。我们知道,尽管朱鹮在鸟类中还谈不上很丑,但与玉立亭亭的丹顶鹤相比那就不止是一个档次的差距了,简直可以叫天差地别,但这根本不妨害人家朱鹮姑娘对丹顶鹤帅哥的热烈追求。有志者事竟成!总之,长话短说,丹顶鹤帅哥终于被朱鹮姑娘追到手。因为,后来丹顶鹤帅哥就整天与朱鹮姑娘形影不离了。 再后来,朱鹮姑娘会生蛋了。而再后来的有一天,朱鹮姑娘居然开始非常认真地孵自己的蛋。孵呀孵呀孵,孵了好多天都没有结果。工作人员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因为他们比谁都清楚,朱鹮姑娘无论怎么努力也是永远孵不出小朱鹮而实现当妈妈的梦想的,原因是:由于种属的差异,朱鹮姑娘与丹顶鹤帅哥的爱情只能是柏拉图式的。为了成全朱鹮姑娘做母亲的愿望,工作人员决定硬起心肠把这“不会有结果”的一对拆开。于是,朱鹮与丹顶鹤被分别安排在两个封闭且隔开的生活群里。分开后的朱鹮与丹顶鹤非常烦躁不安和痛苦:朱鹮姑娘整天都在靠近丹顶鹤的生活区的那一侧栏杆徘徊,只要一听到她的丹顶鹤爱人的声音她都会非常激动的鸣叫,并拼命地用身体挤撞圈养栏的铁栏杆,想要冲破这樊篱与自己的心上人相聚,因此,经常将自己的翅膀都磨得血淋淋的;而丹顶鹤则一听到朱鹮的声音也同样会非常激动地一声接一声地高声鸣叫。漫长的三年就这样过去了,工作人员希望他们各自忘掉旧情重新燃起爱情火花的美好愿望最终未能实现:朱鹮姑娘对其他任何朱鹮男士的追求一概视若不见,而丹顶鹤帅哥也十足的一派“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劲头。工作人员终于死心了,决定让整整分别了三年的恋人相见。嘿!久别重逢的朱鹮姑娘与丹顶鹤帅哥的喜悦之情就不用多说了。说也奇怪,自从与丹顶鹤分别后朱鹮姑娘整整三年就没下过蛋,而与自己的丹顶鹤爱人相聚后,朱鹮姑娘又开始生蛋了。当然,其后又开始了认真的孵蛋,孵啊孵啊孵,当然仍然是没有任何结果。这回工作人员决定做一回送子观音,以弥补三年来棒打鸳鸯的错误。于是,工作人员从别的朱鹮那儿偷来两枚可以孵化出小朱鹮的蛋,趁朱鹮姑娘不注意时悄悄放在朱鹮姑娘的孵蛋窝里。结果,朱鹮姑娘当然孵出了两个小朱鹮当上了幸福的妈妈啦。工作人员讲:那只丹顶鹤可真是好好爸爸好丈夫!每天早早起来劳动,抓到小鱼后先咬碎小心翼翼地喂两个孩子,孩子吃饱后再温柔地喂妻子,最后才自己吃。总之,一家四口别提多么相亲相爱、和睦幸福啦!工作人员都说,看着朱鹮和丹顶鹤一家这么恩爱甜蜜的生活在一起,真的打心眼里为他们感到高兴!

 

 

2、花狗和白狗的爱

 

以下是辽宁某晨报的一则报道的全文:

 

晨报讯(记者赵睿):

 

前晚18时许,一只白狗和同伴在路旁嬉戏时,不慎被一辆疾驰而过的汽车撞死,留下它那个同伴独自哀伤。 随后,出现了感人的一幕:一只黄白相间的花狗在同伴的尸身旁守候了一夜。零下20多度,花狗一直守候着,并不停尝试叼走已死去的白狗。天寒地冻 守候死去的同伴不离开 。 昨日11时许,当记者赶到于洪区马三家子镇曹家台子村村用垃圾房时,花狗浑身已开始不停发抖,每次有人经过它都抬头望望,随后继续倚着死去的白狗不肯离开。 村民王女士讲,她是前天夜间在路边看到这感人的场景的。记者试图走近它们,花狗立即支起前腿昂着头龇起牙,不时发出威胁的叫声。 过了一会,花狗发现记者没有碰触白狗,便再次倚下身靠着白狗,盯着门前的路,还不时抬起发抖的腿抚摸着它。当它蹭到白狗前面,舔它的脸时,一滴泪珠竟然从它的眼角滑下来。

“它是想用体温把同伴救活,”它们旁边的女村民说,“看着狗狗想把同伴叼走的场面,我就忍不住要哭......”

 

至死不渝 相伴一年感情甚笃

“去年夏天它们就常在一起玩。”白狗的主人郝先生回忆,11日18时许,郝先生看见它们正在马路上玩时,一辆电动三轮车撞死了白狗。随后,花狗便躺在它身上。 ”

郝先生说,12日6时许,他扔垃圾再次来到马路时,发现它们都不见了。郝先生说,“可我刚要把垃圾扔向垃圾房时,却看见花狗搂着白狗,靠在垃圾房门口的一角。”后来才知道,是一邻居担心花狗冻死,就把白狗的尸体挪到了垃圾房旁边,花狗就一直守在白狗身边。

 

感情至深 它连喜欢的火腿肠都不吃了

花狗的主人白女士告诉记者,“我估计花狗是想把它救活。它连最喜欢的火腿肠都不吃。不论我怎么唤它,花狗就是不动。”白女士无奈地说,“不论谁能有它们间的感情,都是一生最大的幸福......”

白女士来到花狗身旁,用刚脱下来的上衣捂住花狗。“我得把你带走,你会冻死的!”白女士边抱起花狗边对它说,但花狗却趁白女士没有捂住它的头,蹿了出来,跑回白狗身边,当白女士再次去捂它时,花狗也冲着主人龇牙大声叫了起来。

昨天中午,一位村民刚用铁锹抬起白狗,花狗便疯狂地叫着,并不时跳起来够着白狗。村民把白狗埋在路旁的积雪里后,花狗便坐在它的坟前嗅着伙伴的气味,并使劲向坟里边拱,然后它又趴在坟上,把坟上的雪都捂化了。

“不能让花狗冻死在外面。”村民和白女士一道强行把花狗拽走了,之后把白狗重新掩埋到了其他地方。“它又跑出去了......”晚上,白女士在电话里说。

  辽宁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万冬梅告诉记者,狗是一种拥有丰富情感的动物。

  “伴人动物(家庭宠物)大多也非常聪明。”万教授说,“即使白狗死亡了,花狗仍旧守在它身旁,就和热恋中的男女,愿意跟随着他(她)一同去死是相同的道理。”

――本篇故事全文转自:http://www.ahys.gov.cn/bbs/topic.php?forumid=21&filename=174679&showmode=printpage

(2006年3月8日访问)

 

 

3、雁之恋

 

这个故事不是我说的,是1千年前一位叫元好问的少年诗人说的,他不仅说了这个故事,而且还留下了一首我们至今仍然传唱不衰的歌!――只是一千年后唱着这首歌的人,已经很少有人知道这是一位16岁的多情才子为“雁”而写的!!!

时间的车轮已经碾过了一千年的历程,元才子讲故事的语言和所做的歌可能有些今人觉得不是那么容易领会,因此,雪梅不辞烦琐将其用现代的语言复述一遍,并将元才子原文所写的故事和所做的歌附在后面,供愿意求证或想原汁原味领略其意境的朋友使用。

以下是元才子所讲的故事:

公元1205年,16岁的元好问前往并州(今山西太原)参加科举考试,在路途中遇到一个捕雁的人给他讲了一件咄咄怪事:“我今天张网捕雁,捕到了一只,自然是把它给杀了。嘿,没想到那只脱网未捕到的还不肯走,哀哀悲鸣了好一阵子后居然一头从高空中冲下来撞死在地上。这不,我又白捡了一只。”说着,将两只死雁在元好问眼前一晃。闻此言、见此雁,16岁的多情才子不禁悲从中来,立即掏出钱来将两只雁都买下,然后步行若干里路,走到“逝者如斯,不舍昼夜”的汾河边上,亲自动手挖土垒石为两只雁儿做了一个坟冢,并命名为“雁之墓”。如此,元才子仍觉余情未了,又特赋诗一首以为悼念,全诗如下:

 

 

雁 之 恋

 

仰面问苍天啊

问这世间

究竟情为何物

居然连这小小的雁儿

也爱得这么执着

这么惨烈

 

雁儿啊

雁儿

你这从高空直冲向大地

一心只想追寻爱人的雁儿

为什么你的追寻

那样勇敢而决绝

是从前朝朝暮暮的相依相恋使你不忍回顾

还是今后万水千山的形单影只使你不愿面对

 

雁儿啊

雁儿

你这从高空直冲向大地的雁儿

你的追寻是那样凄美而惨烈

我们啊我们

这些凡尘的俗子

固然无法找到恰当的语言将你吟咏

而老天啊老天

这威力无边的造物主啊

居然也被你的痴情和悲壮而震慑

 

来啊

来啊

我的雁儿

且让我用双手来为你们垒一座小小的石头纪念碑

也好让那千秋万代的多情客啊

能够找到你们

找到你们啊

也好

――以酒为祭

――长歌当哭

 

 

附:

 

摸 鱼 儿

 

(金)元好问

 

太和五年乙丑岁(即公元1205年),赴试并州,道逢捕雁者云:“今日获雁,杀之矣。其脱网者悲鸣不能去,竟自投地而死。”予因买得之,葬之汾水之上,累石为识,号曰雁邱。时同行者多为赋诗,予亦有《雁邱词》。旧所作无宫商,今改定之:

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横汾路,寂寞当年啸鼓,荒烟依旧平楚。招魂楚些何嗟及,山鬼暗啼风雨。天也妒,未信与,莺儿燕子俱黄土。千秋万古,为留待骚人,狂歌痛饮,来访雁邱处。

 

 

4、狼之爱(2则)

 

(1)白狼的爱

 

“狼族,与其它族群一样,有着严格的阶级之分,头领永远都是走在最前头的。

故事就发生在一只异常聪明的狼身上。

那是一只头顶有白色毛的狼,在那个山区,狼都是灰色毛色的。它的白毛更突显了它的特别。它非常的聪明,能轻易的识破人类所设的陷阱,指挥族群把利饵带走分享。山里的猎人没有办法对付它,只好请别处的高手帮忙。

在观察了数天后,请来的猎人发现,作为族长的白狼,居然让妻子走在它前面,可见,白狼是非常爱它妻子的。所以,那猎人设下陷阱。当白狼带领其它狼解开一边的陷阱时,它妻子却跑去另一边的死牛。白狼发现那也是陷阱时,已来不及了。它妻子的前爪被铁夹夹住,无论白狼如何做,都无法救出妻子。听见猎人的脚步声,白狼为了族群,只好带着族群离开,一边走,还一边回头看妻子。

猎人到达时,已不见了狼族的影子,只剩下逃不掉的白狼的妻子。猎人把白狼的妻子杀掉,用她的尸体拖出一条通往陷阱的路。当天夜晚,白狼果然独自顺着味道中了陷阱。猎人不急着杀掉白狼,只是用铁链紧锁着它,等天亮再杀。

白狼是知道妻子已死的。整个晚上,白狼都没有向同伴发出求救的声音,只是默默的伏在地上。在太阳升起的时候,白狼站了起来,向着东方发出了最后的悲鸣。

早上,在猎人的枪声中,白狼与它的妻子重逢…………”

――本篇故事全文转自:http://www.ahys.gov.cn/bbs/topic.php?forumid=21&filename=174679&showmode=printpage

(2006年3月8日访问)

 

(2)野狼伉俪

 

“布朗山上发现了狼和狈,令周围的居民望山色变。狈是一种罕见的动物,它的身体瘦小,但头脑发达,异常狡诈,因为前腿生得短,总要趴在狼的背上奔走。狼有了高明的军师,连猎人都束手无策。曼广弄寨全体猎人和猎狗上山围剿。猎狗开始追杀狼狈,雄壮矫健的狼拼命搏斗,咬死两只猎狗冲出包围,但为了救援在厮杀中摔落的狈,又返回猎狗群冲杀,耳朵、尾巴被猎狗齐根撕掉,血染全身。它猛窜起来一阵狂咬,一瞬间,竟把猎狗们镇住了,它趁机驮起狈突围。猎狗到底是训练有素的,它们分成两组,分别冲向狼和狈,狈又摔落下来,被猎狗群咬得无法招架,发出垂死的哀嗥。狼闻身一愣,一只猎狗得以伸爪,抠出一只狼眼,狼惨叫一声,却奋不顾身冲向狈的方向。狈已无力爬上狼背,狼护住狈,与狈相拥着被咬死。人们蜂拥而至,拨开狼,想看看稀罕的狈。可哪是什么狈?原来是只被捕兽夹折断前腿的母狼,而且还怀着狼崽。”

记得读完这则故事后,我立即联想起若干年前曾经看过的一个故事:一对恩爱夫妻每天晚饭后都要在居处附近的铁道上散步,故事发生在一次惯常散步的时候。那天,从前方拐弯处突然开来一辆列车,而平时他们在这一时段散步是从来没有列车开过的。尽管列车距离他们已经很近,但如果一切正常两人安全跳下铁轨是毫无问题的,但是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恰恰发生了:妻子的皮靴后跟被紧紧夹在铁轨的枕木与石头之间,而该死的皮靴又紧紧地绑着带子。妻子用尽全身的力气拼命地拔、丈夫也用尽全身的力气帮助妻子拔,但无济于事。列车越驶越近,妻子绝望了,对丈夫声嘶力竭地叫道:“你快走吧,别管我!”并拼命将丈夫往铁轨外推――丈夫却猛地用自己的双手、用自己的整个身体将妻子紧紧地拥进怀里!

记得若干年前读完这则故事时,感动之情自不待言,但作为凡夫俗子的我,在感动之余居然脑海里还极为快速地闪过两个疑问:其一,这种故事可能吗?其二,丈夫的行为值得吗?若干年后的今天,我想,我对前一问题应该找到了答案。因为,连狼都有这样的故事,人,自不待言!而对后一问题,我却仍无答案。也许,要想得到答案,只能像1千年前的多情少年才子元好问那样,抬头仰面问苍天――这世间,究竟情为何物?!!!

――《野狼伉俪》摘自姜桂荣所著并载于万炜明、关宏主编之《大自然的传奇》(广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之同名故事

2006-4-5

(于厦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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