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新军的《现代社会中的新合同研究》即将出版
内容简介:民法的魅力在于她是一个开放的体系;民法的精髓在于她是自由的舞台。现代社会生活丰富而多彩,体现在民法上就是当事人自由约定的新合同种类不断地涌现。从某种程度上讲,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是与新合同种类的原创性或者是继受速度成正比的;而判断一个国家的民法典是否新颖,合同分则中的新合同种类是一个重要的指标。本书选择现代社会中应用很广,但在我国还未成为典型合同的“承揽运送( Forwarding agent )合同”、“特许经营( Franchising )合同”、“保理( Factoring )合同”和“信用卡( Credit card )合同”作为研究对象。在系统参考世界各国最新民商法典的立法动态,以及有关最新国际公约和惯例的基础上,对上述四种合同作了深入的研究。作者一方面希望能够为实务界的人士提供一定的帮助,另一方面也希望能够为我国未来民法典的制定提供充分的参考意见。
目录
代前言——论合同法分则的编排原理及发展趋势
第一部分 承揽运送合同研究
第一章 承揽运送人的起源、概念和种类
第一节 问题之提出——关于一则案例的分析
第二节 承揽运送人的起源和发展
一、承揽运送人的起源
二、承揽运送人在我国
三、有关承揽运送人的国际组织
第三节 承揽运送人的概念和种类
一、承揽运送人之概念
二、承揽运送人的种类
第四节 相关主体的比较
一、承揽运送人与运送代理人的区别
二、承揽运送人与实际运送人的区别
第二章 承揽运送人之立法例
第一节 大陆法系商法典中的承揽运送人
一、法国商法典中的承揽运送人
二、德国商法典中的承揽运送人
三、日本商法典中的承揽运送人
四、捷克斯洛伐克商法典中的承揽运送人
第二节 大陆法系民法典中的承揽运送人
一、瑞士债法典中的承揽运送人
二、台湾民法典中的承揽运送人
三、意大利民法典中的承揽运送人
四、苏俄民法典和俄罗斯联邦民法典中的承揽运送人
第三节 英美法中的运输代理人
一、英美法中运输代理人的概念及其发展
二、英美法中运输代理人制度之理论基础及与大陆法中相关制度之比较
第四节 我国未来之立法应采何种立法例
第三章 承揽运送人之结构与内容
第一节 承揽运送合同的性质
第二节 承揽运送合同的结构
第三节 承揽运送合同的主体
第四节 承揽运送人的权利
一、报酬及费用偿还请求权
二、转化为承运人的手段——介入权和介入拟制行为
三、留置权
四、紧急情况下货物处置权
第五节 相继承揽运送问题
一、相继承揽运送的概念和种类
二、相继承揽运送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节 承揽运送人的义务与责任
一、承揽运送人的义务
而、归责原则
三、承揽运送人责任中的具体问题
结语
第二部分 特许经营合同研究
第一章 特许经营的概念和种类
第一节 特许经营的概念
一、古代的特许经营的概念
二、现代特许经营的概念
第二节 特许经营的种类
一、根据客体的分类
二、根据主体的分类
三、根据内容的分类
四、根据特许经营发生的方式进行的分类
第二章 特许经营的立法例
第一节 英美法系的立法例
一、美国的立法例
二、英国的立法例
三、澳大利亚的立法例
第二节 欧盟有关特许经营的立法
第二节 大陆法系的立法例
一、未将特许经营作为典型合同的立法例
二、将特许经营作为典型合同的立法例
第三章 特许经营合同的概念与性质
第一节 特许经营合同的概念
第二节 特许经营合同的性质
一、特许经营合同与独家分销合同的区别
二、特许经营合同与许可证合同的区别
三、特许经营合同与独家代理合同的区别
四、特许经营合同与连锁经营合同的异同
第四章 特许经营合同的主体与结构
第一节 特许经营合同的主体
第二节 特许经营合同之结构
第五章 特许经营合同的内容
第一节 特许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竞争法对特许人权利与义务的影响
二、特许人的义务
第二节 受许人的义务
一、维护特许经营网络同一性与声誉的义务
二、保护特许人技术秘密的义务
第三节 分区特许经营合同的若干特殊问题
一、总特许经营合同与分特许经营合同的时间相关性问题
二、总特许经营合同与分特许经营合同的法律效力相关性问题
三、分特许人未能完成开发任务的法律后果
四、分特许人的补充责任
第六章 特许经营合同之变更、让与和续签
第一节 特许经营合同之变更
第二节 特许经营合同的让与
第三节 特许经营合同的续签
第四节 特许经营合同的终止
一、终止的原因
二、特许经营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
第三部分 保理合同研究
第一章 保理的起源和概念
第一节 保理的起源和发展
第二节 保理的概念和种类
一、保理的概念
二、保理的种类
第三节 保理制度的价值分析
一、保理制度的优势
二、保理制度的局限性
第二章 保理的法律性质和立法例
第一节 保理的法律性质
一、委托代理说
二、债权质押说
三、让与担保说
四、清偿代位说
五、债权让与说
六、结论
第二节 有关保理的立法例
第三章 保理合同的主体、客体和结构
第一节 保理合同的主体与结构
一、保理合同的主体
二、保理合同的结构
第二节 保理合同的客体
一、债权本身能否转让的问题——保理的合法性基础
二、特定债权的排除
三、未来债权的让与问题
四、禁止让与债权条款的效力
第四章 保理合同的内容
第一节 保理商与卖方之间的法律关系
一、保理商核准信用额度的权利
二、保理商向卖方付款的义务
三、保理商停止付款或要求返还的权利
三、保理商再让与债权的权利
四、保理商的追索权
四、保理商反让与债权的权利
四、保理商与卖方相互告知相关情况的义务
五、保理商和卖方相互之间的代理权
六、卖方对让与债权的担保义务
第二节 保理商与买方及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一、保理商通知买方债权已经让与的权利
二、债权让与通知对买方的效力
三、债权让与通知对第三人的效力
四、买方的抗辩权
五、买方的抵销权
六、对买方的其它特殊保护
第五章 保理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第一节 保理合同终止和解除的原因
第二节 保理合同终止和解除的法律效果
第四部分 信用卡合同研究
第一章 信用卡的缘起和发展
第一节 信用卡的缘起和发展
第二节 信用卡在中国
第三节 信用卡飞速发展的原因
第四节 信用卡合同的立法例
第二章 信用卡的概念及种类
第一节 信用卡的概念
第二节 信用卡的种类
第三章 信用卡合同的主体以及相互之间的法律关系
一、两方主体的信用卡合同
二、三方主体的信用卡合同
三、三方以上主体的信用卡合同
第四章 信用卡合同的法律性质
第一节 委任契约说
第二节 混合契约说
第三节 合同联立说
一、持卡人与发卡机构之间合同的法律性质
二、特约商店与发卡机构之间合同的法律性质
第四节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与发卡银行、特约商店之间的法律关系
第五节 持卡人与特约商店之间的法律关系
第五章 信用卡合同中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关系
第一节 持卡人的一般权利
一、在特约商店消费购物的权利
二、提取现金的权利
三、要求发卡机构定期寄送对帐单的权利
四、调阅签帐单等资料的权利
五、其它约定的权利
第二节 持卡人的抗辩权
一、信用卡合同中抗辩权的种类及争论点
二、学说及立法例
三、以独立的担保合同说为基础的抗辩权接续理论
四、以债权让与说为基础的持卡人抗辩权问题
第三节 持卡人的义务
一、如实告知的义务
二、及时支付款项的义务
三、提供担保的义务
四、及时挂失的义务
第四节 特约商店与发卡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特约商店接受持卡人持卡消费的义务
二、特约商店按照约定程序受理信用卡交易的义务
三、特约商店要求发卡机构及时付款的权利
四、发卡机构提供相关设备和服务的义务
五、发卡机构暂缓支付和要求特约商店返还所付款项的权利
第五节 信用卡合同对持卡人与特约商店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影响
总字数约 30 万
作者简介:方新军,号蚕桑地主人, 1969 年 12 月出生于浙江临安,但成长于安徽宣城。 1990 年毕业于安徽省安庆师范学院政教系。 1990 —— 1996 年在安徽省宣城地区汽车运输公司工作。 1999 年毕业于湖北省中南政法学院,获民商法硕士学位,随后入江苏省苏州大学法学院任教。 2002 年考入厦门大学,攻读民商法博士学位。 2004 年 1 月至 2004 年 7 月赴意大利罗马第一大学学习罗马法。
自 1999 年起先后在《民商法论丛》、《罗马法与现代民法》、《北大法律评论》、《法学》和《华东法律评论》等刊物上发表“货物联合运输之承运人责任研究”、“对我国合同法第 402 、 403 条的评说——关于两大法系代理理论差异的再思考”、“在守成与变革之间——制定物权法,抑或财产法”、“财产死亡了吗?”、“澳门商法典保理合同评说”等学术论文。同时作为徐国栋教授主持的《绿色民法典草案》的起草人之一,负责起草了“承揽运送合同”、“特许经营合同”、“保理合同”、“信用卡合同”以及“分时使用度假设施合同”等 9 种现代社会中的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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