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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罗马私法单题模范卷:陈欣荣
1.论无主物制度的功能
在罗马法中,物之种类,依交易之标准,得分为“交易物”与“非交易物”,前者入于私权之范围,为私法上之买卖得转让之物。交易物中又有有主物与无主物之分,无主物谓物未被任何人取得所有权。可以说,无主物制度以共有资源的私有化为基础。私有制中心的确立,使无主物属于权属不确定物,开放给有意者有能者占有。
无主物制度的功能之一:推动私有制的发展。把无主物纳入一个物权体系,承认人类所有权、城镇集体所有权和私有权客体之外的都是无主物。这样的物权体系中,无主物属于权属不确定物,开放给有意有能者先占,而且一切人共用物与无主物之间无绝对的界限,无主物范围更广,这都促进了资源的开发、财产的流通,使财产的生命形式在无主物的私有允许下更加活跃。
无主物制度的功能之二:推动市民社会的发展。承接上文提到无主物使私有制中心的物权体系确立,无主物制度还体现出罗马人采用人类从自然状态向市民社会演变的假定。自然状态下实行普遍的公有制(没有必要设立所有权),仅在文明状态中才有了所有权,在这种状态中,过去公有的东西多数都被私有化了,无主物是残留的公有物,其附属于市民社会的历史观,反映和保障了市民社会下个人主义取向的选择。
无主物制度的功能之三:成为人类、国家、城镇、私人四级所有制之间的自由基。无主物是四种所有权之间的自由基,人类所有权、国家所有权、私人所有权的客体都可能转化为无主物。但无主物权仅是有所有权状态和无所有权状态之间的一种中介形式,其最终以某种方式成为国家所有权或私人所有权的客体。物从无主到有主、再到无主、再到有主的状态循环,表示着财产的流通、是财产的生命形式。
无主物制度的功能之四:创设先占原则。盖尤斯把无主物的取得以“先占”表述并把自然理性作为此等先占的依据。正是无主物制度之出现,乃使先占有了正当性依据——“自然理性”,无主物应以人类各个群体普遍采用的规则视之。基于此,先占成为万民法中无原因、通过物理控制无主物等取得其市民法上的所有权的方式。
无主物制度的功能之五:完善添附、孳息等制度。自罗马人发现无主物概念可以用来描述一个物上的两个所有权之间的权利主体空位状态后,便把把这样的无主物概念运用于加工物的取得、淤积和冲刷形成的新地、孳息、损害投偿的奴隶的处理。这样的无主物概念具有思辨性,有助于对于有关制度说明的理论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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