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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罗马私法考试试题
一、名词解释(共5题,每题4分,共20分)
1 .正义; 2 .侵辱;3 .样态;4 .法尔其丢斯法份额; 5 .增加权
二、简述(共2题,每题10分,共20分)
1 .简述市民法与裁判官法的关系。
2 .简述罗马侵权法的体系。
三、论述(共2题,每题20分,共40分)
1 .论优士丁尼《法学阶梯》中遗产分配的具体方式。
2 .论优士丁尼《法学阶梯》中的自由权优先原则。
四、文本评述题(20分)
D.9,3,1pr. 。乌尔比安《告示评注》第23卷: 就那些抛掷或倒泼某物的人,裁判官说:“如果某物被抛掷或倾倒在人们经常通行或站立的地方,我将授权针对居住在那里的人提起所生损害的双倍赔偿的诉讼。若此行为造成一名自由人死亡,我将授予50枚金币的诉权;若只是给受害人造成损害而未导致其死亡,我将授权由法官来确定一个公平的赔偿金额的诉权。若致损行为出自一名奴隶,并且其主人对此并不知晓,我将在判决中进行追加或进行损害投偿”。
D.9,3,1,1。乌尔比安《告示评注》第23卷: 没有人否认,裁判官发布这一告示是最有好处的,因为每个人没有恐惧和危险的行走是公共利益之所在。
D.9,3,1,4。乌尔比安《告示评注》第23卷: 本事实诉讼针对的是在发生倒泼或抛掷损害事实那时在此居住的人,而非房屋的所有权人:事实上 ,这是前者的过错……
D.9,3,1,9。乌尔比安《告示评注》第23卷: 所谓“居住”,是指他在自己的、租赁的或免费提供的房屋里居住。当然,客人不能成为被告,因为客人并非居住于此,而仅仅是做客;但是,邀请其做客的人应承担责任。在此情况下,居住人和客人存在很大差别,就像谁常住在此而谁只是路过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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