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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体育法要论》序言
徐国栋
悉尼行旅中,用一天的时间,通读完赵毅的这一书稿:一句话涌上心头:此君有才。确实,才能在于量,写一两篇研究罗马体育法的文章相对容易,就这个题目写一本20几万字的专著,那就难乎其难了。完成这样的专著后,能得到各方面的认可,甚至得到中国法学会的后期资助,那就是没有真金实银不可为的了。如果说,赵毅开头的一两篇包含我的启发和鼓励,那么,以后的许多篇都出自他自己的努力和他的学友的鼓励和帮助。他的努力由其勤奋和天分构成。勤奋:他是厦大图书馆某年借书最多的人,也是听我同一门课次数最多的学生。天分:他是最会寻找和利用每一个机会的人,包括去米兰大学留学的机会,也是与国外的合作导师相处最好的学生。师生在合作中相互获益,真正的互益型交往。他在米兰大学留学时我与他一个月同学,看到他的意大利语处在牙牙学语阶段,一直靠他擅长的英语交流,那时,我怎会想到他能把法略里的长文翻译成地道中文并被中国的权威刊物接受呢!能利用意大利语的学术资源把罗马的体育法整穿呢!这其间很有聪明的因素。江苏人后裔携带着科举优胜者的基因,贵州的辣子辣通了他的任督二脉,导致他的头脑吸收和处理信息特别快。不然,难以解释他在9个月的留学中既完成了20多万字的博士论文,又完成了20多万字的本书的大模样这样的奇迹性现象。要提醒大家的是,两本书的主题相隔蛮远呢!赵毅的博士论文是研究罗马私法中的错误的。
我不打算在这个序言里重述本书的要点以证明我是看完本书才写此序言,看本书的目录就会得到这方面的信息。我想揭示的是本书的存在意义。体育法被许多人认为产生在近代,本书证明该法产生于古典时代的希腊罗马。“许多人”谬了,“本书”对了。这样的以“对”克“谬”发生了多少次?难以考也!反正,我是很多次的当事人或观察者。人家说罗马无公法或虽有但无价值,我以《罗马公法要论》的专著“克”了此论。人家说商法产生在中世纪,贝特鲁奇等人在意大利以《罗马商法教程》克之,我在中国以一系列论文克之。人家说罗马无国际法,我打算写《罗马国际法要论》克之。……我焦心的是:这样的“谬”与“克”的缠斗还要持续多久?如果还要持续下去,原因者何?原因有二:其一,无知无畏态度,凡是我不知道的,都是不存在的,所以,我的学科的历史从我知道的那个时期开始。这种原因,是可以通过无知不说的美国式处理消除的。美国法科生不喜欢历史,老师谈历史超过10年就受不了。美国老师的回应是迎合,只讲10年的历史,之前的存而不论。这样就避免了很多妄语。其二,进化论的法律观,认为古人茹毛饮血,今人有的制度多数古人不可能有,所以对于自己不大了解的学科史,采取推定没有的处理。实际上,许多制度,古人制定得比今人还高明或不相上下呢!赵毅本书的体育侵权法章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消除了这两种病态心理,“谬”与“克”的缠斗就可终结了。
我注意到赵毅的本书采用了《罗马体育法要论》的书名,他似乎是想把本书作为我的系列工作的一部分。我已写了《罗马私法要论》、《罗马公法要论》,正在写《罗马商法要论》,打算写《罗马国际法要论》,将来会形成四大要论,加上赵毅的这本,就是五大要论了。要论,就是不铺地毯,只抓重点。而重点,往往是前人常犯错误的地方。所以,要论意味着批判,避免重复。赵毅采用“要论”的书名,意味着继承我的研究路径。培养弟子,能实现方法论的传承,相信是很高的师生关系境界。
与民法一些领域的“死亡”现象(例如合同的死亡、过错的死亡、遗嘱的死亡等)不同,罗马法领域常有被宣告无有人出现现象。你看,罗马公法曾被宣告无有,是最近冒出来的。受过同样宣告的罗马商法也冒出来。现在又冒出来罗马体育法,还有什么法要冒出来?谁知道?一个是死亡频频,一个是“冒出”(或曰“发现”)屡屡,这就是民法与罗马法的不同哟,而多数“不明真相的群众”是把它们当作一家子的。罗马法诸分支的纷纷冒出,是前人主观地划定了罗马法的狭小范围造成的,实际上,罗马法是古罗马的世俗法的整体,现代的世俗社会有什么法,罗马法多数情况下有其对应物。所以,罗马法的盘子比民法大得多呢!如果我们牢记多数情况下“阳光之下无新事”的古谚,我们犯的错误要少得多。
?2017年1月21日于悉尼山谷路62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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