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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分之债研究》后记
齐云
从2003年最初接触不可分之债,到2006年完成同主题硕士论文,到2009年完成同主题博士论文,到现在终于修改完成将它成书出版了,整整十年美好而艰难的时光飞驰而过。可以说,自己是随着这本书一起成长的:各种语言的学习,中意两地的辗转,法学知识的累积,各国师友的交流,都与此书不可分地纠缠在一起了。因此,对于自己这本小书,我充满了百味杂陈的感情。
2003年,恩师徐国栋教授在给同门推荐选题时,谈到了他在校对民法典翻译时对不可分之债的困惑,觉得里面问题多多,值得研究。当时正在为论文选题发愁不知其深浅的我,于是主动请缨以此主题来写硕士论文。但在进行相关资料的查阅后,我沮丧地发现:关于此领域我国大陆地区没有一篇文章,唯一的资料只是台湾地区的一些债法教材的相关部分,但它们也都只有对此主题的具体规则的简单介绍。当时只懂英文的我陷入无米下炊的困境,因为这一主题属于债法总则的多数人之债,英美法基本不谈论此主题,而对于大陆法系国家的书籍,因为语言的障碍,我却无力阅读。
幸运的是,2004年,徐老师开始在厦大亲自教授意大利语,意大利法学的窗口向我打开了,2005年我被徐老师派往意大利特伦托大学学习,终于收集了大量的意大利语资料,于是边学意大利语边啃相关资料,2006年回国后在匆忙中完成了自己的硕士论文,留下了很多未了的遗憾。在写作过程中,感慨于《阿根廷民法典》关于不可分之债的规定之清晰完善,很想了解为何偏偏是阿根廷会有如此完美的规定,于是趁自己已考上厦大博士生但还未开学之机,去北外学习了一个月的西班牙语,希望可以阅读西语法律文献。之后,收集到的阿根廷和西班牙的法律文献也的确极大的丰富了自己博士论文的内容,特别是西班牙学者埃斯比亚乌的《在西班牙民法典中的可分之债与不可分之债》一书。
2007年,机缘巧合的是,在徐老师的安排下,我开始翻译《巴西新民法典》,于是又不得不自学葡萄牙语,意外地使自己打开了巴西法学的大门,惊喜地发现原来阿根廷人萨尔斯菲尔德起草的《阿根廷民法典》关于不可分之债的设计基本上来自巴西法学家弗雷塔斯起草的《巴西民法典草案》。2008年,在徐老师和斯奇巴尼教授的安排下,我到罗马二大与巴西学者卡罗斯一起校对我所翻译的民法典,与此同时我还需要完成我的博士论文,当时在我基本上完成对不可分之债学术史的梳理之后,读到了巴西学者阿尔维斯写的《在拉丁美洲法律体系形成过程中的可分之债与不可分之债》,很高兴地发现他的很多观点,于我心有戚戚焉!从中可以看出,拉丁美洲各国法学的相互借鉴,以及他们与欧陆法学的紧密联系,更别说他们有着共同的纽带——罗马共同法。因此,应该说本书大量借鉴了拉丁法族的法学成果,而相较于德国法族,在不可分之债这一领域,我也认为拉丁法族的规定更为清晰合理。
1562年,法国著名的法学家杜摩林,以拉丁文书写了一部在不可分之债领域最为著名的专著——《解开可分与不可分的迷宫》,他极其自傲地承诺提供“解开不可分迷宫”的十把钥匙。只可惜此部著作是以反面典型而著名,一个学者说,杜摩林一脚踏进迷宫的门,就再也没有走出来;另一个学者说,杜摩林没有做其他的事,只是使困难加剧。自杜摩林以后,后世西方学者但凡谈到“不可分之债”,无不以“迷宫”来称呼之,在这一“理论迷宫”里,众多学者迷失了方向。我的这本小书,虽然敝帚自珍,但究竟如何心中无底,自知仍然存在众多不完善的地方,甚至自己刻意暂时回避了一些理论不清的地方,但无论如何,在不可分之债领域,在国内这算是第一本吧,因此,至少可以抛砖引玉,供后来的研究者批评指正之用,如此而已。
行文至此,照例应感谢对此书提供了帮助的师友,虽然我在自己硕士论文和博士论文的后记里也曾对他(她)们分别进行了感谢,但我觉得更应该在公开出版的书中再次表达我由衷的谢意。对于恩师徐国栋教授,没有他就没有我的这一本小书,因此无论如何感谢都不为过,其多年对我的教导、栽培和关心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此书的品性,多说无益,只是决定将此书题献给他。
感谢费安玲教授,她在我办理出国手续以及在意大利寻找实习律所时给我提供了无私热情的帮助,费教授和蔼可亲,乐于助人,让我油然而生敬意。感谢律师Maria Clara Ferrauto和律师Paolo D’Urbano,他们在我罗马实习期间给予了我多方照顾。感谢徐涤宇教授,当时他慷慨地给我提供了他已翻译而未出版的《阿根廷民法典》关于不可分之债的部分,该法典独到而清晰的规定极大地加深了我对不可分之债的理解。感谢方新军博士,他无私地给我提供了其关于权利客体的博士论文,并对我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其理论对我的论文写作帮助很大。感谢薛军博士,他在《绿色民法典草案》中对不可分之债部分所加的注释对我有很大启发,并且他对我询问关于不可分之债的书籍的电子邮件也给予了热情的回答。感谢斯奇巴尼教授,他给我提供了罗马二大的奖学金,并对我的博士论文的写作提供了多方面的帮助和指导。感谢在特伦托硕士班的阿根廷朋友Alejandero,他以拉丁美洲人特有的热情帮助我克服了在特伦托开始最艰难的几个月。感谢在特伦托一起生活过的朋友薛涛、晓莉、小毕、何乐洽、学联主席夫妇等等,在那里我度过了终生难忘的一年。感谢阮辉玲博士、曾健龙博士和王莹莹博士,他们对我在罗马二大的生活和学习提供了多方面的帮助和便利。感谢罗马二大的李云霞,她帮助我复印了相关的书籍以及提供了相关的信息。感谢罗马二大的Lily,她帮助我解决在罗马的住宿问题并提供了多方面的帮助。感谢在罗马生活期间的学友肖俊博士、张长绵博士、汪洋博士、窦海洋博士、翟远见博士、章颖博士、罗冠男博士等人,没有你们我在罗马的生活将失色不少。感谢娄爱华博士,他对我的论文的一些评论和质疑有助于我更深入思考和完善我的论文。感谢魏磊杰博士,他给我提供了台湾学者的相关主题的论文。感谢法中论坛的叶名怡博士和张定军博士等人,他们对in solidum的解答使我纠正了一些错误认识。感谢师兄孙建江博士和师姐杨垠红博士,他们对我提供了多方面的关照和帮助。感谢朝夕相处的其他同门,和他们在厦门一起度过了很多快乐难忘的时光。在这里,不可能列举所有帮助过我的人,但对你们我心中充满了由衷的感激之情。
另外,此书获得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以及厦大法学院出版基金的支持,对此一并致谢。厦大法学院的各位领导、老师和同事,为我的论文写作提供了宽松优良的环境和氛围,在此谨致谢忱。
最后,感谢我的家人多年来对我的支持与付出,你们永远是我最坚强的后盾!
2013年9月4日
厦大法学院C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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