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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 在10月14日至16日在北京召开的第3届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国际研讨会期间,徐国栋教授代表厦门大学法学院与斯契巴尼教授代表的罗马第二大学法律系签订了学术与教学交流意向书,代表着双方长期以来的友好合作和交流又有了新的重要进展。

 

学术与教学交流意向书

 

当事人:厦门大学法学院

当事人:罗马第二大学法律系

 

绪言

厦门大学法学院与罗马第二大学法律系宣布:

1) 本交流旨在加深双方的学生之间在有关领域的培训以及相互理解。
2)双方愿意承认如下条款:

第一条

双方当事人打算以合作培养为基础建立学术和教学交流关系。

第二条

双方当事人打算根据将来协商细节的条件在如下方面组织学生交流项目:

1) 硕士学位研究生交流
厦门大学法学院的研究生可以在罗马第二大学学习1-2年。厦门大学应承认他(她)们在罗马第二大学取得的学分。

2)招收博士研究生
厦门大学法学院可以选派适格的学生派往罗马第二大学,并为他(她)们提供至少1年的意大利语培训,罗马第二大学可以按照自己的规章接受他(她)们为博士生。

第三条

本协议有效期5年,生效日期自签字之日起算。双方当事人可以延长本协议的有效期。

第四条

在提前6个月书面通知他方的前提下,各方当事人都可终止本协议,在提出终止意向的期间,已开始的交流活动不得中止,当事人有相反规定的除外。

 

厦门大学法学院                  罗马第二大学法律系

 

徐国栋  教授                   桑德罗·斯契巴尼 教授

 

2005年10月15日

于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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