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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高等教育与中意文化交流
—— 2005 年 1 月 25 日在意大利外国学生中心的演讲
徐国栋
感谢 MUSARAGNO 神父对我的热情接待。这是对一名中国的意大利分子的接待。这次我是第五次来意大利,我的任务是在罗马作停留后去比萨大学与意大利同事合作修订优士丁尼《法学阶梯》的中译本,并且校订对西赛罗的 TOPICA 的中译本。 10 年前,也就是 1994 年 12 月 18 日,我第一次来到意大利,直到 1997 年 1 月离开,从此我成了意大利文化的崇拜者和意大利人民的好朋友,长期从事推动两国文化交流的工作。这次回到意大利,我有回到自己的家园的感觉, MUSARAGNO 神父对我的接待使我的这种感觉更加强烈。
利用这个聚会,我想向正在意大利学习的你们介绍一下中国的高等教育,并谈谈我的中意文化交流经验。
让我们从第一个主题开始。
中国的高等教育由这个国家的 300 多所大学以及研究机构承担。大学承担基本高等教育以及研究生教育,研究机构承担研究生教育。基本高等教育分为本科和专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分为硕士教育和博士教育,进一步有博士后教育。这是中国的高等教育的第一种分类。
大学又分为以下类型:第一,教育部所属的大学,这些大学能获得比较好的财政支持,是所谓的“好大学”。感谢上帝,薛军所属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我现在服务的厦门大学都属于这个范畴;第二,其他部所属的大学,例如,公安部所属的公安大学。经过 2000 年的改革,这样的大学只能作为例外存在;第三,省属大学,即由省一级财政支持的大学,这意味着较少的资金供给。因此,所有的大学都想归教育部,第二选择是归某一个部;最后的选择才是当省级大学,许多运气不好的大学都落入这一范畴。
研究机构大致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中国科学院,它在各个省都有自己的分院;第二类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以及各个省自己的社会科学院。所有这些研究院除了从事研究工作外,都培养研究生。
所有的大学和研究机构都按专业招收学生。这些专业分为文科、理科和工科 3 个类型。政府的基本倾向是重视理工科,因为运用这些科学,可以消灭敌人,保卫国家;文科长期以来被理解为装饰性的学问,许多专业缺乏财政支持,但法学、经济学和电子计算机技术专业的处境好的多,它们属于所谓的热门专业。为了成为这些专业的学生,学生需要支付更多的学费。
用我个人的经历为例来说明中国的高等教育制度是适当的,因为我经历了这一制度的各个方面。
1978 年,由于一个偶然的选择,我申请并成为西南政法学院的学生,这样,我成了一位文科学生,在一所当时属于司法部的大学学习。 1982 年我毕业到江西大学教民事诉讼法,我服务的是一所省级大学,看来我的地位恶化了。为此,我于 1984 年考上在北京的中国政法大学的硕士生,它属于司法部,我又回到了一个较高的位置。 1987 年,我成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博士研究生学些民法,这样,我就离开了我长期在其中学习和工作的大学,来到了另一个系统——社会科学院系统。 1991 年我取得博士学位,然后到属于司法部的中南政法学院工作,这表明我又回到了大学系统。 2000 年,我调到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院教书,这表明我离开了司法部系统进入了教育部系统。
厦门大学法学院有 80 年的历史。法学院是其几年前得到的新名称。由于美国教育制度的影响,人们认为把自己的法学教育机构叫做法学院更堂皇,更好听,这样,法律系纷纷改为法学院,以至于现在很难找到一个法律系了。事实上,法学院的名称意味着研究生教育的实质,换言之,法学院没有自己的本科生,只能从其他专业的毕业生中得到自己的学生。而法律系的名称意味着本科教育的实质,法学学士是学生们取得的第一个学位,但人们很少注意这两个名称意味着的不同制度。尽管如此,美国法律教育的实质部分也部分地进入了中国的法学院——现在全中国有 500 多个——即所谓的法律硕士教育类型,其中的学生通常只把法学作为自己的第二个学位,它很类似于美国的 JD 。
下面我讲第二个主题。我的五次意大利之行都与罗马法有关,而罗马法在现代的表现形式是法典化的民法,因此,我在 1997 年从意大利回到中国后,我在中南政法学院建立了民商法典研究所,其中包括了中国最好的外国民商法典收藏,并最终为中国议会提供了一部民间的中国民法典草案: 5333 条的《绿色民法典草案》,在座的薛军博士是其中的债法总则部分的作者。 2000 年,我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态环境来到美丽的处在热带的厦门大学,在那里建立了罗马法研究所。我们把罗马法在中国的传播分为翻译与研究两个部分,依我陋见,该研究所在后一个领域是中国最好的。《罗马法与现代民法》年刊是改所的工作成果汇集,目前已经出到第四卷,薛军博士也是各卷的主要作者。
在 1840 年的鸦片战争前,中国有自己独特的法律传统。经过那场战争,中国不得不学习西方的法律,在模式的选择上,由于偶然的原因,当时的中国政府选择了德国模式,造成了以德国法等同于大陆法的局面。我们知道,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日耳曼法系,这一名称揭示它包括罗马和日耳曼两个分支,而中国发生了把罗马-日耳曼法系阉割成日耳曼法系的错误。 1989 年,意大利的罗马法学者 P.CATALANO 和 S.SCHIPANI 建立了与中国的罗马法学者的联系,从此,罗马法系的因子源源不断地补入中国,包括薛军和我在内的先后来意大利学习的的十几个中国学者是这种补入的媒介。我们成为中国的一批新型的法学研究者,构成与日耳曼学派相抗衡的拉丁学派并在中国民法典的编纂上表现了自己的存在。我们有一个共同的文化第二故乡意大利,意大利语是我们的家族语言,回想我们在意大利的生活是我们的经常活动。
罗马法是拉丁语系国家的直接母法,具有广泛的国际性。借助于罗马法,我曾于 1996 年到秘鲁开会,于 2003 年到阿根廷开会并举办学术讲座。我们共同的意大利老师斯奇巴尼教授是意大利在拉丁美洲传播罗马法项目的负责人,在他的身边,聚集了众多的拉丁美洲法律学生,也通过他,我们意大利分子家族成员都与拉丁美洲国家有这样或那样的联系,我们中的不少人,例如薛军,都能阅读西班牙语的法律文献。
罗马法的影响也及于非洲,表现为那里的法典编纂,作为一名民法典编纂史问题专家,我也研究过非洲的民法典编纂史,形成了长篇论文。我知道在座的听众中还有来自东欧国家的学生,我想告诉你们的是,还是通过意大利人传播的罗马法,我也与你们的国家存在联系。 2000 年,我曾到俄罗斯的 VLADIVOSTOC 参加中东欧国家和意大利罗马法学者研讨会; 2003 年,我曾到南斯拉夫的 NOVI SAD 参加中东欧国家和亚洲国家罗马法学者研讨会,在那里认识了在座的 TOZOF 博士。
为了进一步传播意大利法律文化并避免学生到北京学习意大利语的高额费用和时间支出, 2004 年,我在厦门大学法学院开设了法律意大利语课程,有将近 20 个学生。在课程进行中,意大利侨民 Silvia Locati 博士成为我们的教师与我并肩工作,这一课程受到了意大利驻华北京使馆和广州领事馆的关注,为此,给了我们的两个学院到意大利学些的政府奖学金。一个是厦门大学的齐云,他将在今年 2 月 15 日起在 TRENTO 大学学些欧盟法和跨国法一年;另一个是西南政法大学的阮辉玲,她将从今年 3 月开始在罗马二大师从斯奇巴尼教授学些罗马法一年。据我所知,他们是少有的没有到北京培训意大利语就能去意大利学习的学生,他们代表了我的意大利语班的成就。我们高兴地看到,中国的意大利分子的队伍在扩大。
许多人错误地认为,意大利语是一种小语言,我的感觉不是这样,我用意大利语,在秘鲁、南斯拉夫、波多黎各、阿根廷,都解决了工作和生活的需要。
10 年前我来意大利时,意大利每年与中国互换 24 名学生,换言之,意大利针对中国学生的政府奖学金只有 24 个。 10 年后,也就是 2004 年底,意大利总统钱皮访华时,波罗尼亚大学校长随行,他代表所有的意大利大学校长带给中国学生 2000 个奖学金机会,从 24 到 2000 ,这是一个百倍的增长,但还远远不够,因为 MUSARAGNO 神父为我提供的资料告诉我, 2000 年- 2001 年,在意大利的邻国法国学习的中国学生有 3 万人,在德国学习的有 9 千人,而意大利驻华使馆文化处处长 Francesco Sisci 教授告诉我,在意大利学些的中国人只有 600 人,即使是达到了 2000 人的规模,仍然与法国和德国有差距。这种差距有什么理由呢?是意大利的文化不如法国和德国优秀吗?不是,因为意大利的文化比上述两国更古老,更对世界文明有贡献。可以说,从饮食直到意识形态,很难在世界的哪一个角落看不到意大利的印记,意大利民族对人类文明的贡献,无论怎样强调都不过分。我想说的是,现在是把意大利的文化大国地位与其接纳外国留学生的规模适配起来的时候了。
作为一个中国的意大利分子,在中国经常自己动手做或吃餐馆提供的意大利餐,收集了能找到的所有关于意大利的中文著作,经常和意大利朋友通电子邮件讨论问题,尽管罗马到北京的距离是 8400 公里,但在现代的交通条件下,得到意大利的事物并不难,但一样意大利的东西是我经常思念而又不易在中国得到的,那就是我经常在罗马二大的食堂里吃过的 ROSETTA 面包,中国生产的面包总是非常软的,高兴的是,今天中午我在 UCSEI 的食堂里吃到了这种面包,为此,并为了其他的一切,我要再一次感谢 MUSARAGNO 神父。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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