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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与现代民法》第8卷主编絮语

 

徐国栋

 


本年刊的第7卷出版于2010年,一晃过了4年,才着手出版第8卷,原因有二。其一,灰心;其二,事故,容分述之。

灰心乃因为这样的以书代刊出版物在现有的评价体系中没有任何地位,尽管本年刊的口碑不错,但它一点不能为我赢得点数,尽管为编辑一卷,我至少要花1个月的工夫。经过屡屡打击,心一懒,就不编了,光阴飞逝,这一懒就放过了4年。

事故是2011年9月在圣彼得堡开《金砖国家的法律方面》会议时丢了电脑:业余出租车把我们送到机场,电脑忘了拿下来,从此它就跟我永别了,尽管其中有我的名片、尽管我向俄国警察报了警、尽管托了俄国友人帮助寻找,但我还是没有机会与它重逢。俄罗斯,一个没有正规出租车的国家,可以称之为文明么?不然可以凭票找车从而找物了。从此我对这个国家深怀恶感,重要原因是丢掉的电脑中包含我在2011年夏天对第8卷的所有编辑劳动。那可是快编完了处在即将交付出版社的状态的稿子哟!

无论有多少客观原因,我还是构成了对本卷的所有中外作者译者的冒犯——富有讽刺意味的是,其中包括俄国人,他在今年的元旦向我问好,期望我主动说起他文章的发表情况——他们许多是2008年在厦大召开的《第一届拉丁法律术语译名统一研讨会》的参加者。算起来,他们对本卷出版的等待,已持续了5年,换言之,他们超不多要因为我对他们文章的长期占有丧失自己的著作权了,假设5年是允许著作权时效取得的法定期间的话。他们对我没有一句怨言。少数人提到自己文章的下落,也只有淡淡的一语。而我知道,在这个数字化评估的时代,他们多么需要发表,哪怕是在以书代刊出版物上的发表!为了这个,我要对他们说抱歉,请你们原谅我,原谅俄国人!

现在我终于打起精神编辑本卷,把它出版,以此不负作者译者。按我的心愿,本年刊就此收摊,但多多的友人说,这是一个阵地,丢不得。说这个话的友人可能不知编一卷的辛苦。无论如何,我心犹豫焉。那么,先编出此卷再说,至于以后还出不出,看身体状况和心情吧!

现在到了介绍本卷的基本内容的时候。要言之,此等内容由两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大体上是2008年在厦大召开的《第一届拉丁法律术语译名统一研讨会》的论文集。说“大体上”,乃因为“论文集”只是底本,在它的基础上有所增删。

“增”者,有马岱奥·马罗内的《有关诉名的<学说汇纂>意大利语翻译》和卡萨齐、莎丽达的《意大利汉语词典编撰浅谈》两文。前者之补入,乃因为在《第一届拉丁法律术语译名统一研讨会》的进行中,中意双方的与会者都感到罗马法中诉权名的翻译是一个大问题,容易出错,于是安排娄爱华翻译了马罗内的这篇有代表性的文章作为会议内容的补强。后者的第一作者当时是意大利驻上海领事馆的文化参赞,那波里大学东方学院的著名的汉学家,多卷本《意汉大词典》的主编。他对我们的这个会很感兴趣,冒着“越界”的风险(福建属于广州领事馆的辖区,按理他来本省公干就是犯规)与会,没有提交论文,会后补交此篇,为我们提供了一部汉西词典编纂简史。当然他在会上也有所得。他编的《意汉大词典》相当于中国的《辞海》,卡萨齐教授扬言它把所有的中文词汇一网打尽了。我翻看了一下该词典稿件中的“水”字条,发现竟然没有收“水货”一词,该词原本武汉方言,已经流行全国,但卡教授要我我解释才明白此词,看来中文水平还是不如老徐。值得庆幸的是,这部大辞典的出版稿最终收了“水货”条,这可能就是卡教授的收获。

以上说的是全须全尾的“增”,实际上,本卷还有“量增”,齐云的《罗马的法律和元老院决议大全》即为其例。它被提交给上述会议时不包括元老院决议的部分,经我请求,齐云后来补充了这一部分。此文后来成为我讲罗马法课的最有用材料之一,因为罗马是个法治国家,凡做一事,往往立一法记其事,所以,看罗马的法律,就等于复现罗马的政治生活。把同类的法律集成起来,文章自己说话,罗马人在这一类法律反映的生活现实中的修为,就在其中了。在利用的过程中,我不断增补、纠正、补全这一文件,让它达到一个更高的程度:中文世界里关于罗马人的立法的最权威资料。希望我们的努力已达到这个目标。

“删”者,有我的《Praetor的实与名》、《<民法大全>翻译中的标点符号翻译问题》,由于约稿的关系,它们已先行发表于其他刊物,这里就不再重复发表了。本卷的基本原则是,凡是已在别处发表的,本卷就不再发表。

不同语言之间的标点符号竟然需要翻译?这是一个振聋发聩的小问题,我相信我当时喊的那一嗓子出了结果,除了我的学生现在已全部有了标点符号翻译意识,一些意大利的汉学家也如此。最近作为外审专家审看一篇意大利汉学家写的研究拉丁语传入对汉语语法影响的文章,发现他翻译了所有的应翻译的标点符号。

此番把《第一届拉丁法律术语译名统一研讨会》的论文集出版,让更多的人看到,乃积一功德。因为它纠正了许多长期的谬误。例如,把Ad Sabino翻译成《论萨宾》,把Ad Edictum翻译成《论告示》。与会者肖俊以《<萨宾评注>、<告示评注>的内涵及其体系谈——古罗马法律评注作品类型介绍》一文,经过详密的论证,说明前者应翻译成《萨宾评注》,严格说来,是《萨宾的<市民法>评注》,后者应翻译为《告示评注》,其中的“评注”二字,揭示了有关著作属于一种特殊的体裁。等等,由于此等纠误辧错有理,这一论文集的打印本已产生广泛影响,留意的学生大多被其迷倒,在翻译《民法大全》的某卷时采用会议成果的译名处理。不幸的是,他们的正确译法要经过一些未参与“研讨会”,也没有时间看或不愿看该会论文集[统统寄给过他(她)们]的肉食者的审查,结果正确的往往被改回错误的,构成学术史上的重大不幸事件,造成了“以黑暗吞没光明”的结果,而本年刊的座右铭恰恰是“以光明照亮黑暗”(et lux in tenebris lucit)。确实,在涉翻译的场合,我讲得最多的话就是“好的翻译基于研究”、“翻译问题,不仅是语言问题,更重要的是知识问题”,但中国许多时候的情形都是“以其昏昏,捆死昭昭”,奈何?为何?

逃脱昏昏者的也有,多是厦大学生或在其他高校受教于我的学生,他们不为其他利益牺牲《第一届拉丁法律术语译名统一研讨会》找到的真理,坚持了正确的译法。看来,昏昏者能捆死昭昭者,昭昭者自己也有问题,太多了稻粱之谋了吧!

在这个问题上不得不佩服日本人。本卷收录的尹春海的论文《对优士丁尼引用古代著作名称拉-中-日对照表的分析》提供了日本人对对如上书名的译法,都是属于昭昭者的手法。

《第一届拉丁法律术语译名统一研讨会》的论文集也引起了留学意大利者圈子外学人的震撼。不久前参加一部研究希腊-罗马法大型著作的鉴定会,该著作中的书名、人名、法律名翻译极为混乱,当参与这一著作的我的一个学生拿出这一论文集时,其他作者都额手称庆,情形颇似遵义会议后红军找到了毛委员这个统帅。

第二部分是在开完《第一届拉丁法律术语译名统一研讨会》会约到的稿件或接受的投稿。首先是2014年6月我邀请的两位意大利学者讲座的记录稿。卡尔迪里的《罗马法学家思想中对归责问题的经验把握与过错概念的扩张》是我见到的对罗马法中过错问题的最哲学化研究,用的也是最让外国人头痛的意大利文。我作为意大利文章的翻译老手,平常可以按中文的写作速度翻译意大利文,译文如同中文,少或没有翻译气,但此番遭遇了滑铁卢,我的翻译进行得无比艰难,而且译文也颇为晦涩。意大利学者以把文章写得让人看不懂为傲,与美国人的“可以用一分的词表达的绝不用两分”的写作哲学相反,影响了意大利精美思想的传播,这是个老问题,已有一些意大利学者意识到了,但他们还不是多数。萨科丘的《罗马法系中的扶养之债——历史、内容、义务人和发生根据》可能是第一篇,至少是我见到的第一篇研究罗马法中的扶养的论文,以前的学说是扶养制度从中世纪开始。第三篇约稿是俄国青年学者亚历山大·谢甫琴科的《对奴隶提起的诉讼——奴隶权利在晚期罗马出现的历史》,讲述了罗马法史上佃农制对奴隶制的取代,其中援引了提到奴隶主出租自己的土地给自己的奴隶的法言,这可能让一些沉浸于传统的奴隶制观念的人莫名其妙。

黄文煌的《论罗马法上的公共引水道——兼论公有物的法律制度》是一篇投稿,它讲述了作为罗马奇迹之一的罗马水道的运作机制,尤其愿意触碰古罗马的征收问题。佐藤笃士的《罗马法学在日本的作用——对日本罗马法研究进程的一省察》是其译者尹春海投来的,讲述了日本罗马研究的学术史,这是一个业余研究与专业研究交织的过程,也是一个日本的本土研究与外国研究相互作用的过程。文章提到德国纳粹对罗马法的排斥和意大利法西斯对罗马法的重视,现在有的意大利的罗马法研究老大的地位可能就是那时从德国学界抓来的。文章讲到我经常关顾的罗马一大罗马法研究所的前身是“罗马法及东方法学院”,其目的之一是为意大利培养统治殖民地的人才,这是我见到的对罗马法的最新奇的运用。仔细一想这种运用并不奇特,因为罗马法本来就是在统治殖民地(行省)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文章中一些对拉丁词的日文译法叫我大笑,例如,我们常常翻译为拘押的manus iniectio被日本人翻译为“追捕”,叫我想起了日本电影《追捕》,不仅“捕”,而且还“追”呢!颇有动感。追捕是公权力的名义行之,拘押是私人权力的行使,两者应该不同,所以,在赞美日本人的许多良好做法之余,我要说他们的这个译法不如中国同行的。

埃·马里奥·阿庇亚诺的《欧盟关于酒精饮料的生产与销售的法律规范》也是一篇投稿,作者是都灵的一位律师,他说服我采用此文的理由是:在葡萄酒生产国之间已建立起联盟,中国置身此等联盟之外,但又生产不少葡萄酒,并进口日益增多的葡萄酒,因此,让中国读者知道一些葡萄酒生产国的规则是有益的。这一理由说服了我。

最后是两个会议综述和一个书评,即李飞的《第12届中—东欧国家和亚洲国家罗马法学者研讨会综述》和徐铁英的《第四届“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国际研讨会综述》,它们都从作者自己的角度记载了两场盛大的学术活动,可以让未与会者分享会议中观念的交流。书评是尹春海为汪琴的《基督教与罗马私法》写的一个评价。当然是只栽花,不栽刺。尹春海如果不这样写,他当是一个特殊的中国人。

 

 

 

2014年8月29日于胡里山炮台之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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