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的主题:是制定物权法还是财产法?
讨论的地点:法学院A519 讨论时间:3月22日下午2:30(周五)
主持人:蒋月 教授
参加人员:民商法教研室教师;欢迎民商法专业研究生和其他老师、同学参加。
讨论形式:围绕主题自由发言
讨论会议记录:周江洪
主题介绍: 郑成思教授与梁慧星教授关于“究竟是制订物权法还是制订财产法”是物文主义和新人文主义之争后的民法法典化过程中发生的第二大论战。
到目前为止,我们总共收到了5篇关于该主题的讨论文章,并将在《法学》第4期发表,这5篇文章的观点概要如下:
1. 徐国栋教授《对郑成思教授的论战论文的观察》一文提出了以下观点:1)肯定了郑文对中国民法学界的分析,即中国民法学界多属于德国法族,而缺乏拉丁法族和英美法系的知识底子;2)从“物”和“财产”概念的历史及其最新发展肯定了郑教授所言的两概念在外延上的不重合做导致的立法问题;3)同时指出了郑文的一些不足,如搞错了民法典的始祖、信托制度被纳入民法典的可能性问题、罗马法三编制的内容以及动物与不动物概念并非不存在等问题;4)文章也附带评述了梁慧星教授在文章中透露中的一些问题。
2. 徐涤宇《历史地、体系地认识物权法》一文从“罗马法上的‘物’——法国法上的‘财产’——德国法上的‘客体’(广义上的物)——荷兰民法典上的‘财产’”的历史线索出发,分析了物权、知识产权和准物权三种财产性权利的不同特性,并将其纳入上位阶的“对物权”概念。徐文主张,调整这三种处于同一位阶的并行的财产支配权的法律,都应当分别纳入民法典中,并使调整准物权的规定为物权法所吸收。同时,文章也指出,对物权这一上位阶概念的存在,可以涵盖所有的财产性权利,在未来民法典中应借鉴荷兰民法典的做法,就对物权的一般规则设立财产法总则。
3. 薛军《“物”的概念的反思与中国民法典的编纂——一个评论性脚注》一文着眼点在于论战中涉及的民法是否调整人与物的关系这一问题。文章从西方语词中的财产和所有权概念的语义分析出发,认为“人——物”关系和“主体——客体”关系事实上仍然支撑着传统民法中对“物”的概念的理解,这样的“物”的概念反映了人在处理与其相对的外在世界的关系上的自私本能,是主体对客体的主宰和支配。文章因而主张,对“物”的概念应进行根本反思,重新界定人与自然的关系,在民法中体现环境保护的观念,并倡导徐国栋教授提出的“绿色民法典”口号。
4. 方新军《守成与变革之间——物权法,抑或是财产法》一文通过物与财产关系的历史考察后分析了物、财产、物权、财产权相互之间的关系,并进而主张:由于对财产权进行分类并从中抽象出共通的规定的困难所在,现实的做法是将物的概念界定为实在财产,抽象财产在特定情况下准用物权法的有关规定。
5. 周江洪《“财产法”抑或是“物权法”之辨析》一文从民法典的体系性和开放性要求出发,分别评述了梁文和郑文的主张。认为德国“物权——债权”二元财产体系难以适应财产形式的多元化、财产权利综合性的现实;而郑文将债权法排除在财产法的体系之外并不符合传统的民法财产理论和最新的法典实践。文章主张在未来的民法典中采用荷兰民法典的立法体例,在物权、债权二分财产法体系基础上设立财产法总则,对适用于有体物和无体物的共同规则进行抽象,以保持法典的开放性和体系性。
各位老师和同学可以针对梁郑论战文章进行评述,或就以上5篇文章的观点发表自己的见解,亦可以提出新的观点以供大家讨论。
若有准备讨论文章,请寄小周:zhoujh@jingxian.xmu.edu.cn
谢谢各位老师和同学的支持!
相关文章及其链接:
1. 梁慧星:《是制定“物权法”还是制定“财产法”?》见:http://www.civillaw.com.cn/lawfore/content.asp?programid=1&id=177
2. 郑成思:《几点事实的澄清及我的总看法》见http://www.civillaw.com.cn/lawfore/content.asp?programid=1&id=178
3. 郑成思:《关于制定“财产法”而不是“物权法”的建议》,http://www.civillaw.com.cn/lawfore/content.asp?programid=1&id=96&keyword=郑成思
4. 郑成思:《关于法律用语、法律名称的建议》,http://www.civillaw.com.cn/lawfore/content.asp?programid=1&id=99&keyword=郑成思
5. 马俊驹、梅夏英:《无形财产的理论和立法问题》,http://www.civillaw.com.cn/lawfore/content.asp?programid=1&id=71&keyword=马俊驹
6. 马俊驹、梅夏英:《财产权制度的历史评析和现实思考》,http://www.civillaw.com.cn/lawfore/content.asp?programid=1&id=87&keyword=马俊驹
7. 王利明:《物权立法:采纳物权还是财产权》,人民法院报,http://www.rmfyb.com/public/detail.php?id=27603